GB/T14295《空气过滤器》的前世今生
GB/T14295《空气过滤器》Zui初于1993年开始实施,现行标准为第二版,于2009年6月1日正式实施。此次是该标准第二次修订,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主管,全国暖通空调及净化设备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管理,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等单位负责编制。该标准适用于常温、常湿、包括外加电场条件下的通风、空气调节和空气净化系统或设备的干式过滤器。空气净化器、吸尘器、新风系统以及多个行业等都会用到该标准,是空气净化类的基础国家标准。08年至今,空气过滤器受雾霾影响发展迅速,老标准已经远远不能满足现行需求。
修订内容的意义在于:在计数效率和PM2.5过滤效率的比对方面,以前空气过滤器都是按照计数法0.5分级,根据不同的过滤效率把空气过滤器分成多个等级,Zui近这几年由于PM2.5问题突出,修订时增加另一个重要分支,那就是人们所关注的PM2.5,PM2.5将以哪种测量方法体现以及与计数效率如何关联。计数效率和PM2.5过滤效率的比对、能耗评价、试验条件——温湿度范围、空气过滤器消静电处理是参编企业新提出的评价指标。过滤性能分级、容尘性能、空气过滤器消静电处理、静电过滤器产生臭氧的限值、空气过滤器的重复利用——清洗及其他的特殊功能和要求(防火性能、耐高温、抑菌性)6项指标均将在2008版本的基础上进行更加jingque、具体的修订。
“消静电处理”引争议与其他三项指标相比,“空气净化器消静电处理”的争议较大。所有过滤网型过滤器由于生产工艺因素天然自带静电。事实上,欧洲国家和美国关于空气过滤器是否要消静电的争论由来已久。欧洲相关标准非常严苛,认为一定要先去除静电再测试空气过滤器效率。而美国认为不需要去除,静电也能够吸附污染物。静电存在的目的是为了吸附颗粒物,如果对空气过滤器进行消静电处理,过滤效率将从80%~90%降为20%左右;如果不消静电,适用场所则有局限性。“GB/T14295《空气过滤器》的适用范围很广,不仅局限于空气净化器、吸尘器等家电,除尘室、无尘室、医院、半导体工厂都会使用。”不主张对空气过滤器进行消静电处理的声音主要来自从事空气过滤器滤材的生产企业。因为新风系统中有的滤网会使用静电驻极材料,消静电后此类材料将无法发挥过滤作用。若必须进行消静电处理,新风系统的过滤网只有采用玻璃纤维材料,才可以实现高效过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