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委托公证人公证
由于香港和内地在公证文书上存在差异,香港的文件通常不能直接在内地使用,司法部于1981年建立了中国委托公证人制度。
中国委托公证人公证,是由司法部授权的正式公证服务,业务范围包括证明发生在香港地区的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且证明的使用范围在内地。
中国委托公证人公证:是由中国委托公证人及香港律师出具的,并加盖中国法律服务(香港)有限公司转递专用章的公证文书。
1.哪些情况需做中国委托公证人公证?
(1)香港公司在国内设立外商投资企业、代表处或中外合资企业
(2)香港公司涉及到国内的官司
(3)香港公司涉及股权质押,在国内银行融资使用
以香港公司在国内投资设立公司为例,需要进行公证的材料如下:
供参考,具体以工商要求为准。
-主体存续证明文件
(1)公司注册证书
(2)Zui新商业登记证
(3)Zui新周年申报表
(4)董事股东身份证明
-董事会决议:根据办理城市要求而定
2.公证流程
(1)提供及确认需要公证的文件,并告知用途和使用地区;
(2)确认公证文件的份数;
(3)律师起草公证初稿待客户确认;
(4)初稿确认后由律师递交办理公证手续;
(5)公证后的文件交由中国法律服务(香港)有限公司加盖专递专用章。
涉及到董事会决议需要董事亲临香港律所办理签字手续。
03国际公证及认证
1.国际公证
国际公证是指对涉及国际商务活动的证据、证明文件和法律文件进行公正和合法性的确认。
在国际商业和民事交易中,经常需要进行国际公证,以证明合同、声明和其他重要文件的真实性和有效性。这些公证可以提供法律保护,确保文件的可信度,在跨境交易中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2.领事认证/使馆认证
领事认证/使馆认证:指一国的外交、领事及其授权机构在涉外文书上,确认公证机关、认证机关的Zui后一个签字或者印章属实的行为。
办理使馆认证就是为了使一国出具的公证文书能为另一国有关当局所承认,不会导致因为怀疑文件上的签名或印章是否属实而影响文书的法律效力。
使(领)馆认证通常以BVI、开曼、新加坡等离岸公司到了中国投资,中国的商务及工商部门在受理外商投资时,需要要求该离岸公司对其主体资格办理使馆认证,证明该公司的合法性、有效性,亦然(国内企业到海外国家投资也是根据当地要求办理)。
3.海牙认证
海牙认证即Apostille认证,也叫国际公约,其全称是《海牙关于取消外国公文认证要求的公约》(简称“海牙公约”)
海牙认证是指由海牙成员国政府机构(一般为国家的外交部或Zui高法院)统一出具的,是对原认证的签发人进行的二级认证,并在认证书上加盖印章或标签,也称为加签。
注意:海牙认证不是对认证文件内容的认证,而是对原认证的签发人(公证处或国际公证人)的第二次认证。
补充说明:目前海牙公约适用于100多个国家和地区。
若有文件使用国是非海牙公约的国家,通常需要办理大使馆认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