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续展申请被驳回后,通常有以下救济途径:
申请复审
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实施细则》第 23 条规定,申请人可在收到驳回通知之日起 15日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递交《驳回续展复审申请书》1 份,申请复审,并附送原《商标续展注册申请书》和《驳回通知书》等文件.
延期申请:若因不可抗拒的事由或者其它正当理由无法在 15 日内申请复审,可在期满前申请延期三个月.
提起行政susong
向法院提起susong:若申请人对商标评审委员会的复审结果不服,可依据《行政susong法》的规定,在六个月内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提起行政susong.
协商解决
与冲突商标持有者协商:如果商标续展申请被驳回是因为存在与已有商标冲突,可以尝试与冲突商标的持有者进行协商,寻求解决方案,例如修改商标设计或商标分类,以xiaochu冲突,申请续展.
重新申请
完善材料后重新申请:如果是因为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规定而被驳回,可以根据商标局提供的驳回意见,及时修改并完善申请材料,重新提交申请.
寻求专业帮助
委托知识产权代理机构或律师:由于商标续展及相关救济程序较为复杂,申请人可委托专业的知识产权代理机构或律师办理。他们能够根据具体情况提供专业的法律建议和解决方案,提高复审或susong的成功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