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口自由销售证明fsc也门领事双认证_大使馆加签 外国驻华使馆(代表处)领事认证/附加证明书规定汇总 (也门领事馆加签)-也门大使馆双认证药品出口销售证书
通过领事认证证明出口商所提交的单据文件的印章及签字真实,从而向域外机构起一种证明和介绍作用。
通过领事认证可以使进口国的驻华使(领)馆对我国与其贸易进行审查,特别是就进口国实行特殊贸易政策(例加禁止或限制进口、反倾销)的货物实施审查并加以控制。
作为出口结汇的一个必经程序和出口贸易的一个重要环节,通过领事认证,可以使被认证的单据文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域外发生法律效力,并被进口国有关机构(如海关、银行等)所承认和接受。
加签双认证的流程
1. 准备阶段
企业需准备完整的检测证明文件,包括检测报告、产品说明书、企业资质证明等。需了解并遵守也门大使馆关于加签双认证的具体要求和流程。
2. 贸促会认证
在中国,企业通常需将检测证明提交至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CCPIT)或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zongju(AQSIQ)下属的商检局进行初步认证。这些机构将对检测证明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合规性进行审核,并在文件上加盖认证章。
3. 外交部认证
经过贸促会或商检局认证后的检测证明,需送至中国外交部进行认证。外交部将核实文件的真实性和认证机构的性,并在文件上加盖外交部认证章。
4. 也门大使馆加签
后,企业将经过外交部认证的检测证明送至也门驻华大使馆进行加签。也门大使馆将核实文件的真实性和合规性,并在文件上加盖大使馆认证章和领事签字,完成终的加签双认证过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