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安装电动车充电设施时,为确保安全,需要设置一系列消防设施。以下是需要设置的消防设施及其相关要求:
一、消防灭火设施
室内消火栓或消防软管卷盘:
室内电动车停放充电场所应按现行国家消防技术标准要求设置室内消火栓或消防软管卷盘。若按现行国家消防技术标准不需设室内消火栓的,应设置消防软管卷盘,且竖管管径不应小于DN65mm。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有顶棚的室外和室内电动车停放充电场所应安装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或者细水雾、超细干粉等自动灭火设施。这些系统应与消防水源相连,包含喷头、管道、消防水源及控制系统等关键组件。一旦出现火情,这些系统会快速响应,自动喷水或其他灭火介质进行灭火。
灭火器:
电动车停放充电场所应配置灭火器,且灭火器的配置应符合GB50140的要求,其危险等级按民用建筑中危险级确定。灭火器的设置应便于取用,且应定期检查和维护,确保其处于完好有效状态。
二、火灾报警与探测设施
独立式感烟火灾探测报警器:
室内电动车停放充电场所应安装独立式感烟火灾探测报警器。这些报警器应安装在电动车停放充电场所及其所在建筑的疏散走道、具有火灾危险性的房间、疏散楼梯的顶部等部位。有条件的场所可采用具备无线通讯功能的独立式感烟火灾探测报警器,以便将火灾信息实时上传至消防控制室或有人值守的值班室。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依据国家消防技术标准要求应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停放充电场所,应安装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这些系统能够实时监测火灾情况,并在火灾发生时自动报警,为人员疏散和初期灭火提供宝贵时间。
三、排烟设施
自然排烟或机械排烟:
室内电动车停放充电场所应设置排烟设施。若采用自然排烟方式,应设置在场所上部,有效开口面积不应小于地面面积的2%。若无可开启外窗或可开启外窗面积不足,则应设置机械排烟设施。机械排烟设施的设置应符合国家有关消防技术标准。
四、其他消防设施
应急照明与疏散指示:
电动车停放充电场所应设置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以确保在火灾等紧急情况下人员能够迅速疏散。
消防通道与防火分隔:
电动车停放充电场所的消防通道应保持畅通无阻,不得被占用或堵塞。应采用防火墙、防火门等防火分隔措施,将电动车停放充电场所与其他区域进行有效隔离,以减缓火势蔓延。
安装电动车充电设施时,需要设置的消防设施包括消防灭火设施、火灾报警与探测设施、排烟设施以及其他消防设施。这些设施的设置应符合相关消防技术标准要求,并应定期检查和维护,确保其处于完好有效状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