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对菲律宾公司税收政策的详细介绍:
一、税收政策
菲律宾的税收政策主要受《菲律宾企业复苏和企业税收激励法案》(CREATE法案)、《加速和包容税收改革(TRAIN)法》、《菲律宾宪法》第六条第28款和《菲律宾国家国内税收法》等法案管辖。在菲律宾注册的公司需要缴纳的主要税种包括:
企业所得税
菲律宾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5%。
对于微型、小型及中型企业(MSMEs),即年应税收入位于500万至1亿(不含)菲律宾比索区间的企业,可享受20%的较低企业所得税率。
菲律宾国内公司对其全球收入征税,而外国公司仅对其在菲律宾境内的收入征税。
自企业运营进入第四年起,菲律宾政府针对国内企业和在菲注册的外国公司实施了一项名为低企业所得税(MCIT)的政策,税率固定为公司总收入的2%。
预扣税
股息:居民公司分配给非居民的股息,通常需按25%税率预扣税,但如果非居民所在国提供15%的税收抵免政策,则实际征税率为15%。根据相关税收协议,预扣税率可依据协定规定予以降低。
利息:除非税收协定另有规定,支付给非居民的利息须缴纳20%的预扣税。
特许权使用费:向菲律宾国内或居民公司支付的特许权使用费应缴纳20%的终预扣税,向非居民支付的特许权使用费征收25%的预扣税。
附加福利税
根据新所得税法规,针对监督与管理层人员的额外福利实行征税政策,税率为福利总价值的35%。额外福利涵盖广泛,涉及现金及实物形式的诸多方面,如住宿、费用补贴、交通工具提供等。
个人所得税
菲律宾公民应就其来源于菲律宾境内外所得进行纳税。外国个人所得税自然人实行累进税制,根据新规定,起征点为25万比索/年,税率范围为15%~35%。
增值税
主要针对在菲律宾境内进行的商品销售、交换、租赁以及提供的服务所得进行征税。
增值税的一般税率为12%,但部分商业活动可适用零税率。
比例税
是对免征增值税的交易和经营主体进行征税的税种,税率根据具体活动有所不同。
还有消费税、公用事业税等其他税种。其中,消费税主要征收对象为在菲律宾生产、制造的用于国内销售或消费以及其他目的的特定商品,也适用于部分应缴纳增值税和关税的进口商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