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医诊所备案的办理要求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人员要求
主要负责人:
需具有中医类别《医师资格证书》并经注册后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执业满三年,或具有《中医(专长)医师资格证书》并经注册依法执业。
提供主要负责人有效身份证明、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或中医(专长)医师资格证书及注册证书复印件。
其他卫生技术人员:
至少配备1名注册护士,护士应具备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
提供其他卫生技术人员名录、有效身份证明、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
二、场地要求
诊所面积:诊所建筑面积不少于规定面积(具体面积要求可能因地区而异,如30平方米、60平方米或200平方米等,需根据当地规定执行)。
房屋产权:诊所房屋需独立且产权性质为商业用途,提供房本复印件。
布局与设施:诊所内部布局需合理,设有诊室、候诊区、药房(如有)等必要区域,且符合中医诊疗流程。配备与开展中医诊疗相应的设施设备,如针灸针、拔罐器、中药柜等。
三、规章制度要求
管理规章制度:中医诊所需建立健全的管理规章制度,包括但不限于首诊负责制、处方管理制度、急危重症抢救制度、转诊制度、消毒隔离制度等。
医疗废物处理:制定医疗废物处理方案,确保符合环保要求。
消防应急预案:制定消防应急预案,明确消防责任人、消防设施的配置和使用方法,以及紧急情况下的逃生路径等,确保诊所的消防安全。
四、申请流程
准备材料:根据当地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或中医药管理部门的要求,准备齐全的备案材料。
提交申请:将准备好的材料提交至卫生健康局或中医药主管部门。
审核与验收:主管部门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进行现场验收,确保诊所符合备案要求。
颁发备案证:审核通过后,主管部门将颁发《中医诊所备案证》,允许诊所开展执业活动。
五、其他注意事项
信息公示:中医诊所应当将本诊所的诊疗范围、中医医师的姓名及其执业范围在诊所的明显位置公示。
不得超范围执业:中医诊所不得超出备案范围开展医疗活动。
定期监督检查:主管部门将定期对备案的中医诊所进行现场监督检查,确保其符合备案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