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IBF2025
第十七届深圳国际电池技术交流会 / 展览会
光储充检专馆邀请函
欢迎参加
第十七届深圳国际电池技术交流会 / 展览会
第八届国际新型储能技术及工程应用展览会
第三届国际氢能及燃料电池技术与设备展览会
2025年5月15日~17日,深圳国际会展中心
(地址: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福海街道展城路1号)
主办单位
中国化学与物理电源行业协会
承办单位
天津中电新能源研究院有限公司
协办单位
中电科蓝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支持单位
新型电源国家工程研究中心
国家化学与物理电源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中国电子学会化学与物理电源技术分会
中国电工技术学会电池专业委员会
全国碱性蓄电池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化学与物理电源重点实验室
随着储能产业步入规模化发展的关键时期,数字化、智能化及低碳化浪潮正引领着新型储能产业向着更高的品质和更具竞争力的方向迈进。无论是家用储能系统、工商业储能解决方案、大型储能设施还是便携式储能设备,中国的新型储能产品及其全面的解决方案正在全球市场上展现出强大的竞争力,成为国际舞台上bukehuoque的力量。
目前,我国已有超过10万家储能相关企业活跃在市场上,预计至2025年,新型储能产业的市场规模将达到万亿级;而展望2030年,这一数字有望翻倍甚至更高,达到2至3万亿元人民币。为了抓住这一前所未有的机遇,探索储能领域的技术创新、业态革新及商业模式创新,加强产业链上下游的紧密协作,促进新型储能技术与新型电力系统的融合发展,打造储能行业的国际化交流与合作平台,我们亟需共同推动储能产业向数字化、智能化的高质量发展转型。
在此背景下,中国化学与物理电源行业协会将在CIBF2025中国电池展上首度设立“光储充专馆”(8号馆),致力于汇聚全球储能领域的前沿科技与实践经验,积极架设政府与企业之间的沟通桥梁,探寻储能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新路径。展馆不仅将展示来自国内外的Zui新产品、先进技术、创新设备和服务模式,还将助力参展商增强品牌影响力,加速提升中国储能品牌企业的核心价值,共同构建一个绿色、高效、柔韧、智能且可持续发展的现代能源体系。
CIBF第一届于1992年9月举行,目前已经成功举办十六届,CIBF作为亚洲乃至全球Zui具影响力的电池及新能源行业盛会之一,自创办以来一直致力于推动电池技术及新能源技术的进步与发展。本届展会将于2025年5月15日-17日在深圳盛大开幕,届时,展会规模将创下新纪录——16个展馆覆盖32万平方米,预计将吸引3500家参展商及40万名观众莅临参观。
我们热忱邀请新能源行业的各位精英——企业家、专家、学者及从业者们,加入这场全球性的盛会,共享无尽的商业机会与发展潜能。让我们携手并进,共同谱写新能源行业的篇章,共创一个更加环保、洁净的美好未来!
展品范围
(1)光伏电池及相关产品:砷化镓电池、铜铟镓硒电池、碲化镉电池、晶硅电池、钙钛矿电池、染料敏化电池、非晶硅电池,各种光伏组件及其他新型光伏电池组件、光伏板、光伏逆变器、太阳能电池板、太阳能组件、光伏电站建设解决方案、光伏建筑一体化解决方案、光伏电站运营、光伏电池安装解决方案等;
(2)储能系统及工程化应用:源网侧储能(包含电网侧储能和电源侧储能)、工商业储能、工业绿色微电网、台区储能、5G基站、数据中心、户储、便携式储能、光储充检一体化充电站、BMS、PCS、EMS、储能用锂离子电池、液流电池、铅碳电池、钠离子电池、半固态电池、压缩空气储能、飞轮储能、重力储能、氢储能、储热/蓄冷等;
(3)充电桩、充换电站及相关配套设施:充电桩、充换电站、充换电站配套设备、停车场充电设施及智能监控设备、充电站供电解决方案、充电站-智能电网解决方案等;
(4)检测:锂电池系列检测(电动汽车用动力电池、超级电容器、消费类电池等)、储能电池系列检测(锂电池、铅酸电池)、铅酸电池系列检测(起动用、牵引用、内燃机用、铁路客车用、电动汽车用等)、镉镍碱性蓄电池系列检测(圆柱密封、方形开口等)、氢镍电池系列检测(包括单体及组合等)、锌锰系列、锌银电池系列、锌空气电池系列、特种电池系列(热电池、燃料电池等)、太阳电池系列(地面太阳电池、空间太阳电池)、半导体温差发电器、半导体温差致冷组件检测等。
光储充专馆标准展位及光地价格
(1)标准展位:13800元(双开口展位加收10%)
(2)光地:1380元(36 m2起订,布展期间管理费自付)
(备注:不同展馆,价格不同)
标准展位配置:
(1)每个标准展位面积:9m2(长3*宽3*高2.5)
(2)免费提供:
◆中英文楣板1个(角位为2个);
◆桌子1张,折叠椅2把,射灯2只,电源插座1个,纸篓1个,地毯1块;
◆免费在《CIBF2025会刊》刊登公司信息(以参展商填报为准)。
优惠及退展规则
◆CIBF2025优惠条件:
光储充检(8号馆)统一为优惠价格,不再享受其他优惠。
◆CIBF2025退展规则:
展商因特殊原因不能参展,可申请退展,退展须提供单位盖章的书面申请、发票拒收证明、单位银行信息,经主办方确认后在规定时间内办理退展手续。
(1)2025年2月1日(不含)之前退展,主办方收取已付展位费的30%作为补偿,余款退回;
(2)2025年2月1日(含)- 4月1日(不含)之间退展,主办方收取已付展位费的60%作为补偿,余款退回;
(3)2025年4月1日(含)之后退展,已付展位费不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