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亚经济联盟成员国与关税联盟统一标志
统一标志确认标有EAC标记的产品符合海关联盟技术规范的要求。
The unified markconfirms that the products marked with EAC markinghave compliedwith the requirements of the technical regulations of the CustomsUnion.
1EAC标志的描述
统一标记的示例图像如下(前两个用于比例目的):
统一的标记是三个程式化的字母的组合:“E”、“A”和“C”,其比例、高度和宽度都相同。它们有一个对比鲜明的背景,标记必须与被贴的产品表面或其标签的颜色形成对比。
ЕАС的缩写代表“欧亚大陆的一致性”。
ЕАС abbreviation stands for “Eurasian Conformity”.
统一标志的大小可以由获得统一标志使用权的制造商(供应商)指定。它必须至少有5毫米的大小,并且是在一般背景颜色的物体上用肉眼清晰可见的。该标记可以以任何方式放在产品(标签、包装)上,但必须在产品的使用周期中清晰可见。
2EAC标志的使用顺序制造商(供应商)有权使用统一标志,前提是产品已通过海关联盟评估程序(确认书)的所有相关技术法规,并通过由海关联盟提供的适当形式的合格评定文件(CUTR的声明和证书)的确认。
3EAC标志的使用规则各生产单位、包装或配套文件均采用统一标记。
统一标记的图像必须是一种颜色,并与应用它的表面颜色形成对比。
产品、包装、文件上统一标识的适用地点见海关工会技术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