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有的被注销的香港公司名下可能还有资产,比如银行账户余额、或者商标等,这种情况下,想要恢复香港公司,则可以通过「行政方式」向香港公司注册处申请恢复注册香港公司。
而要恢复公司,需要补足缴纳之前年度所欠的年审费用以及罚款金,再申请恢复,常见是找持牌秘书公司办理。
在有关公司的名称从公司登记册剔除时,该公司正在营运或经营业务;
如公司有任何位于香港而已归属政府为无主财物的不动产,政府已不反对该公司恢复注册;
申请人须已向公司注册处处长交付有关文件,以使处长备存的纪录能反映该公司的新情况;
政府在解散期间处理有关财产或权利的费用、开支及债务,或政府就有关申请的程序而招致的费用、开支及债务,均已由申请人支付或付还。
「行政方式」恢复香港公司的流程:
计算并缴纳所欠的年审以及罚款金
准备资料、提供合乎的恢复理由(由于是强制除册,拿回公司资产为常见)
向香港公司注册处申请恢复
注册处处长批准申请,有关公司恢复列入公司登记册
刊登宪报关于恢复该公司注册的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