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请前准备
了解政策:企业需充分掌握新外债政策,包括政策变化,如2024年由备案登记制改为审核登记制等。可以通过国家发改委、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外汇管理局以及深圳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等官方网站查阅相关文件。
明确融资需求:确定融资金额、期限、利率等要素,制定详细的外债融资计划。融资计划应详细阐述外债的用途、资金规模、还款来源及还款计划等。
评估企业状况:对自身信用状况和偿债能力进行评估,可分析财务报表、审查信用记录等。企业应具备良好的信用状况和偿债能力,信用等级一般要求达到BBB级或以上。
准备申请材料:包括营业执照副本(需加盖公章)、公司章程或企业组织文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如身份证、护照等)、税务登记证副本(如已合并至营业执照,则无需单独提供)、近一年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等,需经会计人员审计)、近一年独立第三方会计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审计报告不能出现亏损,净资产回报率应高于5%,资产负债率应低于70%)、外债融资计划书、与境外债权人签订的借款合同或协议的正本及复印件、国际或国内信用评级机构出具的企业信用评级报告(如有)、深圳市公共信用中心出具的企业信用信息报告和人民银行出具的信用报告、担保合同或担保函(如涉及担保措施)、外债资金用途说明等。若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办理,还需额外提供授权委托书。如为外商投资企业,还需提供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若为转贷,需国内银行同意转贷证明。若为境外发债,还需国外信用评级证书。
二、提交申请
企业可以选择通过线上或线下的方式提交备案申请。
网上申报:企业登录“广东政务服务网”,选择“深圳市>市发改委>公共服务>境内外资银行借用中长期外债发生额申请初审”进入“在线办理”页面,详细填写申请人信息、贷款金额、利率、期限等关键信息,并上传电子版申请材料。
报送纸质材料:网上申报完成后,企业需同步将纸质版材料报送至政务服务大厅,包括加盖单位公章的申请报告、中长期外债规模申请表、资金用向表等。
三、材料审查
形式审查:政务服务大厅窗口工作人员对申请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合格后予以接收。
实质审查:承办司局复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合规性,审理申请材料内容。
四、审核决定
受理与补齐补正:承办司局审核后决定是否受理,材料错漏的通过网上系统发补齐补正通知,企业需在规定时间内补齐重提交。
审理与公示:材料齐全合规则受理并审理,国家发改委审核人员审核后公示结果,企业可通过网上系统查询进度和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