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办条件
企业基本要求:
合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合法注册,且经营范围中明确包含垃圾分类处理服务。
注册资本:企业注册资本需达到当地主管部门规定的低限额,如人民币 500 万元以上。
经营场所: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和设施,且场所符合环保、消防等相关要求。经营场地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之一:固定营业场所面积不少于500 平方米;流动经营场所地面积不少于 1000 平方米;库容面积不低于 2000 立方米;堆场占地面积不少于 3000平方米。
技术与设备:
技术能力:具备一定的垃圾分类处理技术研发能力,拥有的技术团队和研发人员。
设备设施:配备先进的垃圾分类处理设备设施,包括垃圾分类收集、转运、处理等环节所需的各类设备,且设备需符合国家或地方的环保标准和安全要求。
管理体系:
质量管理:建立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包括垃圾分类处理服务的质量标准、检验方法、质量控制措施等。
安全管理:制定详细的安全管理制度,包括设备操作规程、安全防护措施、应急预案等,确保垃圾分类处理服务过程中的安全可控。
环保管理:实施有效的环保管理措施,减少垃圾处理过程中的环境污染,包括废气、废水、废渣等的处理和排放。
人员要求:
技术人员:拥有一定数量的具有相关背景和技术职称的技术人员,包括垃圾分类处理、环保、安全等方面的专家。
操作人员:定期对操作人员进行垃圾分类处理知识和技能的培训,确保操作人员具备必要的素养和技能水平。
业绩与信誉:
过往业绩:具有一定的垃圾分类处理服务项目经验,且项目运行效果良好,得到客户和相关部门的认可。
市场信誉:保持良好的市场信誉,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记录。
二、申办资料
企业基本信息资料: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已完成 “三证合一” 的企业无需提供)。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人员相关资料:
技术人员资质证明、培训证书等。
操作人员培训合格证明。
设备设施资料:
企业设备设施清单及购置发票。
设备的环保和安全检测报告。
管理体系文件:
质量手册、程序文件、作业指导书等质量管理体系文件。
安全管理制度、应急预案等安全管理体系文件。
环保管理制度、环境影响评估报告等环保管理体系文件。
业绩证明材料:
过往垃圾分类处理服务项目合同复印件。
项目验收报告。
客户评价等相关证明材料。
其他材料:如办公场所租赁合同或产权证明,以及按照当地主管部门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