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日韩自由贸易协定(Free TradeAgreement,简称FTA)是中国、日本、韩国之间正在进行谈判的一个自由贸易协定,是出口货物能在日韩目的港清关享受关税减免的重要凭证。FTA产地证同样适用于出口新加坡、巴基斯坦、哥斯达黎加等国家。出口韩国办理FTA产地证需要提供的材料包括提单、箱单、商业发票等材料,经贸促会或者海关总署进行受理,一个工作日即可签发正本。
一、了解韩国FTA原产地证
中韩自贸协定原产地证,也称为中国-韩国自贸区优惠原产地证或中韩FTA优惠原产地证,英文全称CERTIFICATEOF ORIGIN Form for Korea-ChinaFTA,简称FTA产地证,《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大韩民国政府自由贸易协定》于2015年12月20日起施行,是一种由中国针对出口到韩国的货物签发的区域性优惠原产地证书,出口企业办理产地证可以减免关税,提升市场竞争力。
二、办理韩国FTA原产地证需要的材料有哪些
办理前企业应该准备以下材料,并保证材料完整无误。
1、营业执照(BUSINESSLICENSE);
2、提单(Bill of Lading);
3、商业发票(CommercialInvoice);
4、报关单(ExportDeclaration);
三、怎么办理韩国FTA原产地证
途径一:企业自行到海关总署以及各地分支机构或者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贸促会)线下进行办理。
途径二:企业提供提单、箱单、商业发票等上述材料交委托单证代理或者填写好FTA产地证的内容实现线上办理。
四、办理具体流程
1.准备好提单、箱单、商业发票等出货信息登录:“互联网+海关”(http://online.customs.gov.cn/)
2.逐步进入“税费业务”—“原产地管理”模块,制作好中韩FTA原产地证的确认件。
3.制作好确认件后将发送确认件给国外客户内容核实。
4.核对无误即可在发送海关审核。
5.海关审核通过以后即可签发证书。
6.中韩FTA产地证可以自助打印,可使用A4纸自行彩色打印海关审核通过的版式化的中韩FTA原产地证书。
或者中国国际贸易“单一窗口”(http://singlewindow.cn/)—“业务应用”—“标准版应用”—“原产地证”—“海关原产地证书”模块办理。
关于办理中韩FTA产地证时常遇到的问题
1、货物已经到港口了还能办理产地证吗?
货物已经到港口了还可以办理产地证,后发证只是在证书第13栏注明“ISSUEDRETROSPECTIVELY”,但2024年9月1日起,出货后三天再办理FTA产地证,必须提供提单复印件作为辅助资料上传海关系统,才能签发原产地证正本,否则无法将原产地证提交海关。
2、中韩原产地证书贸促会签发和海关签发一样吗?
贸促会和海关总署签发的产地证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都可以在韩国目的港顺利清关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