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港两地车牌分为 FV 车牌(内地车入港)和粤 Z 车牌(香港车入粤),以下是一般情况下申请粤港两地车牌的条件:
高新技术企业申请条件1
企业资质
企业需在广东省内投资兴办,并已被列入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名录。
投资主体为香港、澳门、台湾或国外公司在广东省内投资设立的企业。
车辆与驾驶人要求
车辆类型:申请车辆需为小型载客汽车,车长小于 6 米,乘坐人数小于等于 8 人(含驾驶人座位)。
车辆来源:粤 Z 车牌,车辆需为香港车,且为右舵驾驶;FV 车牌则为内地车,左舵驾驶。
车辆状态:车辆需在申请前已在香港或内地完成上牌手续,且车况良好。
驾驶资格:粤 Z 车牌的驾驶人需为香港居民,持有有效的回乡证、两地驾驶证及身份证;FV车牌的驾驶人则一般为内地居民,持有粤港两地驾驶证及商务签证。
车辆检验与保险:对申请车辆进行检验,并购买香港机动车内地保险,到香港运输署申领封闭道路通行许可证和国际通行许可证。
非高新技术企业申请条件2
内地企业申请入出香港商务车 FV 指标
港珠澳大桥口岸:在广东省登记的国有企业、集体企业、民营企业、私营企业,3 年内(含申办当年)纳税累计 100万元人民币以上,可以申请 1个。已申请非大桥口岸的内地入出香港商务车指标的商户,不受以往数量限制,符合上述申办条件,可申请办理。
深圳口岸:上一年度纳税数额达到 100 万元以上,并已在广东省登记的国有企业、集体企业、民营企业,可以申办 1个内地入出香港商务车指标(不予增办)。在广东省登记的金融机构,或在内地登记的金融机构在广东省的分支机构,其上一年度纳税数额达到 100万元以上,可以申办 1 个内地入出香港商务车指标(不予增办)。
境外商户申请香港入出内地商务车粤 Z 指标
港珠澳大桥口岸:境外投资者(境外的公司、企业、其他经济组织或者个人)在广东省投资,3 年内(含申办年度)累计纳税额达到10 万元人民币以上的,可以申请办理 1 个香港入出内地商务车指标;累计纳税额达 50 万元人民币以上的,可以申请办理第 2个;累计纳税额达 100 万元人民币以上的,可以申请办理第 3个。已申请非大桥口岸港澳入出内地商务车指标的境外投资商户,不受以往数量限制,符合上述申办条件,可申请办理。
深圳口岸:上一年度纳税数额达到 15 万元以上的,可以申办第 1 个商务车指标;上一年度的纳税数额达到 50万元以上的,可以申办第 2 个商务车指标;上一年度的纳税数额达到 100 万元以上的,可以申办第 3 个商务车指标;从申办第 4个商务车指标起,上一年度的纳税数额每增加 100 万元即可增办 1 个商务车指标,Zui多不超过 15个(包括该商户已申办的所有粤港、粤澳商务车指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