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窑洞民房房屋危险性判定标准/房屋鉴定中心
一、甘肃窑洞民房房屋危险性判定标准,主要依据标准
《危险房屋鉴定标准》(JGJ 125-2016)
A级(安全):结构承载力满足正常使用要求。
B级(轻微缺陷):部分构件有轻微裂缝或损伤,但不影响整体安全。
C级(局部危险):部分承重构件承载力不足,需加固处理。
D级(整体危险):承重结构严重损坏,需拆除或整体加固。
适用于各类房屋(包括窑洞)的危险性鉴定,将房屋危险性分为A、B、C、D四个等级:
窑洞需重点检查拱顶稳定性、墙体裂缝、地基沉降、周边土体滑坡风险等。
《甘肃省农村住房安全性鉴定技术导则》
针对甘肃农村地区(包括窑洞)的专项标准,强调对黄土层稳定性、渗水侵蚀、窑顶覆土厚度等因素的评估。
《建筑抗震鉴定标准》(GB 50023-2009)
对地震高发区的窑洞,需检查抗震构造措施(如拱圈完整性、墙体的拉结性能)。
二、窑洞危险性重点检查内容
结构安全
窑顶拱形结构的裂缝、变形或渗水痕迹。
窑脸(洞口立面)的稳定性,是否有倾斜或剥落。
窑洞内部墙体的竖向或斜向裂缝(宽度≥5mm需警惕)。
地质风险
窑洞上方黄土层的厚度和稳定性(是否易滑坡、塌陷)。
周边排水是否通畅,避免雨水渗透导致土体软化。
人为因素
不当改造(如开挖窑洞侧壁导致承重受损)。
窑洞年代久远且缺乏维护(如土坯窑洞易风化)。
二、甘肃窑洞民房房屋危险性判定标准:
房屋危险性鉴定等级,危房划分为A、B、C、D四个等级。
鉴定认定原则:遵从“场地一票否决原则”、“定性评定为主原则”和“先宏观判别、后详细认定的原则”。
房屋危险性鉴定和安全性认定,按照以下“六看”方法进行:
一看:房屋类型(Ⅰ类、Ⅱ类、Ⅲ类),房屋结构(混凝土、砖混、砖木、砖石、砖土、石木、土木、生土结构)。
二看:房屋所处场地地质情况,选址不安全,认定时一票否决,如:滑坡、地裂、地陷、泥石流、采空区等。
三看:房屋地基基础现状,对地基稳定,基础承载力、埋深及上部结构由地基不均匀沉降所致的裂缝、倾斜等检查评价。
四看:房屋主体结构现状,包含竖向承重构件墙、柱及水平承重构件屋架、大梁、木懔、木椽、楼屋盖等的变形损坏、连接构造等方面检查评价。
五看:房屋围护结构现状,主要指非承重部分,包括:非承重隔墙、门窗构件、屋面易损、易倒塌构件、屋面渗漏等情况检查。
六看:抗震构件措施现状,主要从房屋整体性、构件间连接构造、抗震构造措施等方面评价。阳城地区地震烈度为6度地区,抗震设防按7度设防。
处理建议:
A级:该房屋没有损坏,基本完好,安全适用
B级:该房屋轻微破损,轻度危险,基本安全适用
C级:该房屋中度破损,中度危险,观察使用或处理使用
D级:该房屋严重破损,严重危险,停止使用或整体拆除
三、甘肃窑洞民房房屋危险性判定标准:
一、地基基础及结构构件的危险鉴定
地基因滑移、承载力严重不足或其他特殊地质原因导致不均匀沉降,引起结构明显倾斜、位移、裂缝、扭曲等,并有继续发展的趋势,被视为危房。
基础老化、腐蚀、酥碎、折断,导致结构明显倾斜、位移、裂缝、扭曲等,同样被认定为危房。
钢筋混凝土结构构件如柱、墙、梁、板等出现严重裂缝、倾斜、保护层剥落、钢筋外露锈蚀等现象,也属于危房的范畴。
二、房屋整体危险性的综合判断
危房鉴定应以地基基础、结构构件的危险鉴定为基础,结合历史状态和发展趋势,全面分析,综合判断。若房屋整体出现险情,构成整幢危房。
三、危房等级划分
根据危险程度,危房可分为A级(无危险点,房屋结构安全)、B级(个别结构构件危险,但不影响主体结构安全)、C级(部分承重结构危险,需加固或局部改造)和D级(承重结构严重危险,需整体拆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