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V和粤Z香港两地牌纳税和申请条件有哪些?
(一)FV 车牌(内地出港)
● 企业类型:广东省内注册的内资企业(金融机构需分支机构在粤)。
● 纳税要求:
○ 深圳湾口岸:上年度纳税 100 万人民币。
○ 港珠澳口岸:单年纳税 100 万(取消原三年累计要求)。
● 特殊群体:
○ 外资高新技术企业:可免税申请 1 个深圳口岸指标 + 1 个港珠澳指标。
○ 捐赠类:累计捐赠 300 万人民币以上的海外华人 / 社会团体,可申请 1 个指标(长期有效)。
(二)粤 Z 车牌(香港入粤)
● 企业类型:香港企业在粤投资设立的实体。
● 纳税要求:
○ 深圳湾口岸:连续两年累计纳税 15 万(首年 5 万 + 次年 10 万)。
○ 港珠澳口岸:3 年内累计纳税 10 万(新增 “分阶段达标” 政策)。
● 特殊群体:
○ 人才类:港澳籍院士、国家重大人才工程入选者可直接申请(免纳税)。
○ 外资金融机构:在粤分支机构纳税 10 万可申请 1 个指标,每增 50 万增办 1 个。
车辆与司机资质新要求
(一)车辆限制
● 车型:小型载客汽车(车长<6 米,座位≤8 座),纯电动微型车(功率≤15kW)禁止备案。
● 政策:
○ 香港注册 6 年以内的非营运车辆,入境;6-10 年车辆每两年一次。
○ 发生重大事故或非法改装车辆仍需年检。
(二)司机资质
● FV 车牌:
○ 主司机需为内地居民,副司机可为港澳籍(需持商务签注)。
○ 新增 “电子驾驶证互认”,香港驾照可直接关联内地交管系统。
● 粤 Z 车牌:
○ 主司机必须为香港居民,副司机可增加至 3 人(原规定 2 人)。
○ 司机需通过 “交管 12123” APP 完成人脸识别备案。
申请流程与材料优化
1. 线上预审:通过 “广东省公安厅政务服务网” 提交材料(含电子税票、审计报告),取消纸质纳税证明。
2. 预约核查:
a. 港珠澳口岸采用 “纳税额排序制”,高纳税企业优先审批。
b. 深圳湾口岸推行 “容缺受理”,关键材料缺失可先预审后补交。
3. 电子牌证:
a. 新增 “跨境电子行驶证”,与香港运输署系统实时对接。
b. 指标有效期调整为长期有效(资格类、人才类、高新企业类)。
申请材料清单(核心文件)
类型 | FV 车牌(内地) | 粤 Z 车牌(香港) |
企业证明 | 营业执照、审计报告、纳税凭证 | 香港公司注册证书、投资批准文件 |
车辆文件 | 购车发票、交强险、验车报告 | 香港行驶证、等效先认保险凭证 |
司机材料 | 内地驾照、商务签注、体检证明 | 香港驾照、回乡证、人脸识别备案 |
办理时效:港珠澳口岸指标审批周期约 2 个月,深圳湾口岸约 45 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