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合类产品可备案,但需明确结构与适用标准
组合类产品(如礼盒套装、组合家具、电器套组等)是否适用执行标准号备案,是企业常见疑问。根据深圳市场监管实践,组合类产品可以进行备案,但必须在标准中详细界定各组成部分及整体技术要求。
组合产品备案的关键要点
明确组合结构
标准中需列出每一个子项产品的名称、型号、功能和归类说明,如:“该产品包含USB电源适配器×1、充电线×1、使用说明书×1”。制定统一执行标准或分项引用
可制定整体适用的企业标准;
也可分别引用每个组成部分的国家或行业标准,并说明组合使用时的相互影响。
合规责任说明
若组合产品中某项属于强制认证目录(如电器类),需确保该项产品已单独完成认证,不可通过组合备案规避认证要求。包装及标识要求
包装上必须列明全部组成内容及执行标准号,不可只标注其中某一项。
组合类产品在深圳地区可以备案产品执行标准号,但备案内容应全面涵盖各组成单元,确保标准的系统性与适用性。企业应科学归类、合理引用标准,提升标准文件的逻辑性和备案审核通过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