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增程式摩托艇CE认证中涉及RCD2013/53/EU指令的关键信息整合:
一、RCD指令适用范围
产品类型:RCD2013/53/EU适用于长度2.5米至24米的娱乐游艇及个人水上交通工具,包括增程式摩托艇
核心要求:涵盖艇体结构完整性、稳定性、排放控制、燃油系统安全性、电气系统合规性等
二、认证流程与公告机构(Notified Body)要求
强制认证:根据RCD指令,增程式摩托艇必须通过欧盟公告机构(如ICG,NB2957)的合格评定,包括设计审查和型式试验
关键环节:
设计评估:审查艇体设计、推进系统(含增程式动力模块)是否符合指令要求
生产控制:需提供生产质量管理文件,确保批量产品一致性
技术文件:包含设计图纸、测试报告、风险评估及用户手册
三、与其他CE指令的协同要求
增程式摩托艇通常需满足以下指令:
机械指令(MD2006/42/EC):涉及推进系统机械安全、噪声控制(需标注声功率值)
电磁兼容指令(EMC2014/30/EU):确保电动部件不产生电磁干扰
低压指令(LVD2014/35/EU):规范电气系统的安全设计与测试
四、选择波兰ICG(NB 2957)的优势
资质覆盖:ICG具备RCD指令授权,可直接签发符合性证书,无需额外委托其他机构
本地化服务:通过中国合作机构(如深圳华鑫检测)完成认证,缩短认证周期并降低成本
技术文件托管:ICG可担任欧盟授权代表,代管技术文件并应对市场监管审查
五、注意事项
证书有效性:优先选择NB机构颁发的证书(如ICG的NB2957证书),避免非公告机构证书在欧盟海关受阻
指令更新:需关注RCD指令的修订动态(如环保要求升级),确保产品持续合规
如需具体测试项目清单或RCD技术文件模板,建议联系ICG中国办事处获取定制化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