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粤港澳大湾区建设不断深化、跨境经济活动日益频繁的背景下,跨境交通作为连接三地资源流动、产业协作的核心纽带,其便捷性与高效性直接关系区域发展效能。为进一步破解企业与民众在跨境车牌办理、使用中的痛点,广东省公安厅交通管理部门近期对粤港澳跨境车辆牌照管理政策进行了系统性优化,推出一系列针对性新规。这些新规以流程简化为核心、以限制放宽为突破、以服务升级为保障,旨在为跨境交通注入新动能,助力大湾区实现更高水平的协同发展。以下将对新规的核心内容进行全面剖析,助力相关主体 jin zhun 把握政策要点,充分释放跨境出行效能。
粤港澳大湾区内跨境产业链协作(如电子信息、新能源汽车、生物医药等产业的上下游联动)、商务差旅、旅游消费等活动持续升温,原有的跨境车辆牌照管理政策逐渐显现出适配性不足的问题。例如,部分审批环节冗余导致车牌办理周期过长,时间限制严格制约企业灵活调整车辆配置,尤其对依赖跨境运输的产业链中游企业影响显著。此次新规以 “降本增效、优化服务、赋能协同” 为核心目标,通过削减不必要的审核步骤、调整不合理的限制条款,着力降低企业运营成本,提升跨境车辆通行效率,为大湾区内产业链物资运输、人员往来提供更便捷的交通支撑,推动跨境交通从 “合规通行” 向 “高效协同” 转型。
新规实施前,企业办理投资类粤港澳两地车牌延期时,需向主管部门提交详细的纳税证明,且需等待主管部门对纳税情况进行严格核查,整个流程通常需要 2-4 周,严重影响车辆正常跨境运营 —— 尤其对时效性要求高的生鲜冷链运输、紧急零部件配送企业造成困扰。而新规明确取消纳税核查环节,申请人只需持有有效的批文卡,并符合其他法定条件(如车辆无未处理违章、企业经营状态正常等),即可直接提交延期申请。这一调整将办理周期压缩至 3-5 个工作日,让企业无需再为准备纳税证明和等待核查消耗额外人力物力,显著提升业务办理效率,保障跨境产业链运输业务连续开展,为企业打造 zuijia 运营节奏提供支持。
过去,已取得两地车牌的申请人更换车辆时,需遵守 “新申领牌照后三年内不得更换车辆” 的规定,这给企业带来诸多不便:如业务扩张需增加运力时无法及时新增车辆、车辆因长期跨境运输出现故障需更换时受限于时间、因产业链需求调整需将普通客车更换为小型冷藏车时无法操作等。新规实施后,该时间限制被彻底取消,申请人可根据实际运营需求,随时向相关部门提交车辆更换申请,无需等待固定周期。政策灵活性的提升,让企业能更及时地根据市场变化和产业链需求调整车辆配置,更好地适配跨境业务发展节奏,尤其为季节性业务波动明显的企业(如跨境电商、生鲜贸易企业)提供了更大的调整空间。
此前,已获得投资类两地车牌的申请人变更驾驶人时,需遵守 “shou ci 办理车牌后的一年内禁止变更驾驶人” 的规定。这一限制给企业带来不少困扰:如驾驶人因个人原因离职时无法及时更换、因不同驾驶人熟悉不同跨境路线(如深圳湾口岸 vs 港珠澳大桥口岸)需灵活调配时受限于时间、驾驶人参加zhuanye培训期间无法安排替补人员等。新规取消该时间限制,申请人可结合车辆实际使用场景(如不同口岸通行需求、运输时段调整),灵活调整驾驶人,不再受时间条件制约,更贴合企业人员管理的动态需求,尤其为跨境运输企业灵活调配驾驶人力、保障运输任务连续开展提供了便利。
企业范围:在广东省内依法注册登记的内资企业或外资企业,均具备申请 FU 车牌的资格,无企业类型、行业领域的特殊限制。这一政策为各类企业 —— 包括跨境贸易企业、电子制造企业、跨境电商平台、物流配送企业等 —— 参与大湾区跨境交通提供平等机会,助力不同行业企业在区域产业链中协同发展,形成更完善的跨境经济生态。
口岸纳税标准:
深圳口岸:申请企业上一自然年度的纳税额需达到 100 万元人民币及以上。该标准的设定,一方面是为了筛选出经营稳定、经济实力较强的企业,确保跨境交通资源(如口岸通道容量、查验窗口资源)高效利用,避免资源浪费;另一方面也与深圳口岸繁忙的跨境运输需求相匹配(深圳口岸日均跨境车辆通行量约 3 万辆次,需通过纳税标准合理控制申请规模,保障口岸通行效率)。
港珠澳大桥口岸:申请企业近三年累计纳税额需满足 100 万元人民币及以上。考虑到港珠澳大桥连接珠海、澳门、香港三地的枢纽地位,以及部分企业(如初创型跨境科技企业)纳税存在年度波动的情况,采用累计纳税标准能更全面地反映企业长期对地方经济的贡献,体现政策公平性,也能吸引更多企业通过港珠澳大桥开展跨境业务,缓解深圳口岸通行压力,实现跨境交通资源的均衡利用。
基础参数限制:申请车辆需为小型客车,车长不得超过 6 米,乘员人数(包含驾驶员)zui duo 8 人,且不包含微型客车(车长≤3.5 米、发动机排量≤1.0L 的车辆)。这些参数的设定综合考量了多方面因素:跨境道路(如港珠澳大桥桥面车道宽度、深圳湾口岸通道限高)的承载能力、车辆通行安全(避免过长车辆影响转弯灵活性)、车辆实用性(既能满足 6-8 人的商务出行需求,也能适配小型货物的跨境运输,如 3-5 箱紧急零部件),确保车辆在不同路段、不同口岸的交通环境中安全高效通行。
特殊车型要求:若申请车辆为纯电动汽车,其驱动电机总峰值功率需超过 15KW(确保车辆动力满足跨境长距离行驶需求,如深圳至香港市区单程约 50 公里);FU 牌照对应的车辆 bi xu 是符合内地标准的左舵车,禁止使用右舵车申请。这一要求既响应国家新能源汽车推广政策(鼓励企业使用环保车型,减少跨境运输碳排放,助力大湾区实现 “双碳” 目标),也确保车辆符合内地道路通行规则(内地为右行制,左舵车更适配驾驶员操作习惯),保障驾驶安全与交通秩序。
内地驾驶人:主要面向内地居民,需持有有效的粤港两地驾驶证(需在有效期内,准驾车型与申请车辆匹配)及商务签注(需为多次往返签注,且签注用途与企业跨境业务一致),方可具备驾驶资格。这一要求确保内地驾驶人熟悉两地交通规则(如香港为左行制、内地为右行制的差异)与跨境口岸流程(如自助查验通道操作、车辆备案信息核对),具备合法身份,降低跨境驾驶安全风险,为企业跨境运输业务提供稳定的驾驶保障。
港澳籍驾驶人:港澳籍人员也可申请成为驾驶人,但需满足相关部门规定的特定审批条件,包括:无严重交通违法记录(近 3 年内无酒驾、醉驾、超速 50% 以上等记录)、通过内地交通规则笔试与实际道路驾驶审核、熟悉内地跨境口岸流程(如边检备案、海关查验要求)等,经审核通过后方可上岗。严格的审批流程确保港澳籍驾驶人符合内地驾驶要求,保障道路安全,也为港澳居民参与大湾区跨境运输工作、融入大湾区发展提供了机会,促进三地人员交流融合。
企业申请公文:由申请企业出具的正式申请公文,需加盖企业公章,明确申请事由(如 shou ci 申请、车辆更换、驾驶人变更)、申请车辆信息(品牌型号、车架号、发动机号)、驾驶人信息(姓名、身份证号、驾驶证号)等关键内容。该公文是企业申请车牌的重要依据,体现申请的规范性,为审核部门提供清晰指引,避免因信息模糊导致审核延误,帮助企业更快完成申请流程。
企业资质证明:《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的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企业公章。该材料用于证明企业的合法经营资质(如企业处于存续状态、经营范围包含跨境相关业务),确保申请主体资格有效,避免非法主体(如经营异常企业、虚假注册企业)参与车牌申请,维护跨境车牌管理秩序,保障政策公平落地。
车辆证明材料:登记在企业名下的《机动车行驶证》原件及复印件(若为新车则提供购车发票原件及复印件)。这份材料能够清晰证明车辆的归属权(确保车辆为企业自有,非租赁或借用),避免因产权问题引发纠纷,便于主管部门核实车辆参数(如车长、乘员人数、动力类型)是否符合申请标准,实现对申请车辆的 jin zhun 把控。
驾驶人材料:驾驶人的粤港两地驾驶证、商务签注、身份证(内地居民提供居民身份证,港澳籍居民提供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的原件及复印件。所有材料需在有效期内,且信息一致(如驾驶证姓名与身份证姓名一致、商务签注的企业名称与申请企业名称一致),不得存在涂改、伪造等情况。这些材料是审核驾驶人资质的关键依据,确保其具备合法有效的驾驶资格,为跨境驾驶安全提供保障。
申请表格:按要求填写完整的《粤港澳机动车往来及驾驶人驾车申请书》,需确保各项信息(如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车辆识别代号、驾驶人联系电话)准确无误,无漏填、错填现象。建议填写后由企业专人(如行政部门负责人)进行二次核对,避免因材料信息错误导致审核驳回,延误办理进度,帮助企业以 zuijia 状态完成申请。
申请人需先登录广东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政务服务平台(官网或 “粤省事” 小程序),在 “跨境车辆管理” 板块中找到 “FV/FU 车牌申请” 入口,在线如实填写申请信息(需与纸质材料信息一致),并按要求上传所有材料的电子版 —— 建议使用扫描仪扫描材料,确保扫描件清晰度不低于 300DPI,文字、印章可清晰辨认(避免因模糊导致系统无法识别)。材料提交后,系统将自动启动初步审核程序(1-2 个工作日),审核内容包括材料完整性(如是否遗漏企业公章)、信息一致性(如行驶证车辆信息与申请表格是否一致)。审核通过后,平台会通过短信或站内信通知申请人携带纸质材料前往对应口岸的线下办事窗口(如深圳口岸对应深圳交警跨境车管理窗口、港珠澳大桥口岸对应珠海交警窗口)办理后续手续。这种 “线上预审 + 线下终审” 的办理模式,减少了申请人往返跑腿次数(仅需线下 1 次提交材料),提升了业务办理效率,尤其为异地企业(如佛山、东莞的企业申请深圳口岸车牌)节省了时间成本。
当车牌指标到期前 60 天,申请人可自主选择两种方式办理延期:一是通过线上平台提交延期申请,并上传批文卡、企业营业执照、车辆无违章证明等相关材料;二是携带纸质材料(与线上上传材料一致)前往线下政务办事窗口办理。无论选择哪种方式,在延期申请通过审核(3-5 个工作日)后,申请人均需携带批文卡前往备案地的海关(如深圳海关、珠海海关)及边检部门(如深圳湾边检站、港珠澳大桥边检站)办理备案更新手续 —— 若未及时更新备案,车辆将无法通过口岸查验。建议企业提前规划办理时间,预留充足的审核与备案周期(尤其在春节、国庆等跨境出行旺季前 1 个月完成延期),避免因手续未完成影响车辆跨境通行,保障企业跨境业务不受中断。
申请车辆需按照规定的时间节点(通常为提交申请后 15 个工作日内),运送至指定的车辆检测机构(如广东省汽车检测中心、深圳机动车检测站)进行全面检验。检验项目涵盖三大类:一是安全性能(如制动系统、转向系统、灯光系统、轮胎磨损程度等,确保车辆适合跨境长距离行驶);二是尾气排放标准(需符合内地国 Ⅵ 标准及香港 Euro 6 标准,避免因排放不达标被口岸拦截);三是车辆外观完整性(如车身无明显破损、车牌安装位置符合规范、车身标识与申请信息一致)。检验合格后,申请人可领取《机动车检验合格证明》及对应的车牌,随后前往当地车辆管理部门(如深圳市车管所、珠海市车管所)办理上牌登记手续,登记内容包括车辆信息(车架号、发动机号)、驾驶人信息(备案驾驶人姓名及证件号)、备案口岸(如深圳湾口岸、港珠澳大桥口岸)等。完成登记后,车辆方可合法上路行驶,确保符合内地交通管理规定,避免因手续不全导致跨境通行受阻。
粤 Z 车牌 jin xian 用于从香港进入内地行驶的车辆,且该车辆必须是在香港完成注册登记的右舵车(符合香港《道路交通条例》规定的车辆标准)。不符合这一要求的车辆(如内地注册的左舵车、未在香港注册的境外车辆、香港注册的超标改装车)均无法申请粤 Z 车牌。这一规定基于两地交通规则的差异(香港为左行制、内地为右行制),右舵车的限定确保车辆在跨境行驶时,驾驶员能更好地观察路况(如内地道路右侧的行人和非机动车),适配内地道路环境,保障驾驶安全与交通秩序;右舵车也便于边检部门快速识别(通过车辆驾驶位位置即可初步判断是否为粤 Z 车牌适用车辆),提升跨境口岸查验效率,减少通行等待时间。
港珠澳大桥口岸申请标准:
境外投资者(包括香港、澳门、台湾地区及外国的企业或个人)在广东省内的投资纳税情况,直接决定其可申请的商务车指标数量,具体标准如下:
累计纳税满 10 万元人民币,可申请 1 个商务车指标(适用于小型跨境贸易企业,满足基础出行需求);
累计纳税满 50 万元人民币,可申请 di yi 个商务车指标后的第 2 个指标(适用于中等规模企业,满足多线路运输需求);
累计纳税满 100 万元人民币,可申请第 3 个商务车指标(适用于大型企业,满足批量货物运输或多团队商务出行需求);
从第 4 个指标开始,每增加 100 万元人民币的累计纳税额,可额外申请 1 个商务车指标,无指标数量上限(适用于超大型跨境企业,如大型电子制造企业的供应链运输需求)。这一递进式的指标申请标准,既鼓励境外投资者加大在粤投资力度(纳税越多可申请指标越多),推动地方经济发展,也能 jin zhun 匹配企业随投资规模增长的跨境出行需求,避免资源浪费。
深圳口岸申请标准:
企业以上一自然年度的纳税金额为依据申请商务车指标,每满 100 万元人民币纳税额可增办 1 个指标,但所有指标总数(包含已办理的粤港、粤澳车牌)不得超过 15 个 —— 这一限制旨在避免单一企业过度占用深圳口岸的跨境交通资源(深圳口岸通道容量有限,需平衡多家企业需求)。
补充规定:外资企业申请深圳湾口岸粤 Z 车牌时,纳税标准有所调整,门槛更低:上一年度纳税金额达到 15 万元人民币,可获得 di yi 个指标;纳税金额达到 50 万元人民币,可申请第 2 个指标;纳税金额超过 100 万元人民币后,每增加 100 万元人民币纳税额,可增办 1 个指标,指标总数上限同样为 15 个。这一调整更贴合中小外资企业的实际情况(如小型外贸公司、初创型外资科技企业),降低了其申请门槛,助力更多中小外资企业融入大湾区发展,丰富区域经济主体类型。
特殊政策:外资高新技术企业(需经广东省科技厅认定,持有《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可享受政策优待,无需满足上述纳税要求,可直接申请 1 个深圳口岸的粤 Z 指标和 1 个港珠澳大桥口岸的粤 Z 指标。这一特殊政策充分体现了对高新技术产业的扶持,旨在吸引更多外资高新技术企业(如芯片研发、生物医药企业)入驻大湾区,推动大湾区科技创新与产业升级,为区域高质量发展注入动力。
车辆登记规定:粤 Z 车牌对应的车辆需登记在申请企业、企业董事或企业股东名下,不得登记在其他个人(如企业普通员工、第三方人员)或组织(如关联公司、租赁公司)名下。这一规定的核心目的是确保车辆权属与申请主体保持一致 —— 避免出现 “申请主体与实际使用主体分离” 的情况(如企业申请车牌后转借他人使用),便于主管部门监管车辆使用情况(如是否用于合规跨境业务、是否存在违规转租)
以上根据相关政策与多年办理经验撰写,有关于粤港两地牌(粤Z、FV/FU)的问题随时扫码加V咨询陈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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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立日期 | 2024年09月04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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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营范围 | 企业管理;企业管理咨询;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知识产权服务(专利代理服务除外);商务代理代办服务;市场主体登记注册代理;票务代理服务;票据信息咨询服务;因私出入境中介服务;自费出国留学中介服务;国内贸易代理;贸易经纪。(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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