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 年粤港两地车牌新政调整
2025 年粤港两地车牌新政在申请条件、车辆检验等方面都有调整,以下是重点内容:
车牌类型及适用范围
新政核心亮点
纳税要求:深圳口岸实行阶梯式申请,纳税满 15 万申第 1 辆,满 50 万申第 2 辆,满 100 万申第 3 辆;港珠澳大桥口岸要求近 3 年纳税累计满 10 万即可申请。
特别福利:外资高新技术企业无需纳税,可直接申请粤 Z 车牌;在粤捐赠公益累计达标者、香港人大代表 / 可申请。
纳税要求:深圳口岸要求企业上一年度纳税满 100 万元即可申请 1 个指标;港珠澳大桥口岸要求企业近 3 年纳税累计满 100 万元可申 1 个指标,新政优化后单年纳税达标也可申请。
特别福利:外资高新技术企业无需纳税,可直接申请 1 个深圳口岸和 1 个港珠澳大桥口岸指标;在港工作的两院院士、香港大学现任校长,持 “人才优粤卡 A 卡” 人士可直接申请。
FV 车牌
粤 Z 车牌
申请注意事项
司机要求:粤 Z 车牌主驾驶员须为香港居民,非永居大陆人需五证齐全,即大陆身份证、香港临时居民身份证、逗留签证、大陆驾驶证、香港驾驶证,且香港驾驶证证件号需与香港临时居民身份证证件号一致。FV 车牌司机可为内地居民或港澳籍人士,不包括台湾籍人员。省厅提交申请时,至少有一位司机需有申请指标主体公司半年以上社保缴纳记录。
车辆要求:需为车长小于 6 米、乘坐人数不超过 8 人(含驾驶人座位)的小型客车。粤 Z 车牌须为右舵香港车辆,FV 车牌须为左舵内地车辆。香港验车时,前面挡风玻璃和驾驶座两边玻璃不可贴膜,后面挡风玻璃和后面座位两边玻璃不可贴黑色膜;车辆需为原厂原装,如有改装,建议验车前到 4S 店恢复。
其他调整
续期及有效期:已以纳税条件申办投资类指标的申请人,再申办其他类型指标时,不再核查相关投资类指标内承单位的纳税情况。2019 年 4 月 15 日后申办的资格类、人才类及投资高新企业类指标,有效期由 5 年调整为长期有效,外资高新企业申请的粤 Z 指标,只要主体公司不注销,可无限续期。
车辆检验:港澳首注册登记 6 年以内的 9 座(含)以下非营运小汽车,申办两地牌时免于上线检验。已办理两地牌的 9 座(含)以下港澳非营运小汽车(不含面包车),自注册登记之日起 10 年内仅需第 6 年上线检验,第 2、4、8 年可直接申领检验合格标志;10 年(含)以上的每年上线检验 1 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