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广东深圳坪山900-407-06类危险废物(废有机溶剂与含有机溶剂废物)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1. 引言
在深圳市坪山区,电子制造、新材料研发、涂料化工等产业高度聚集,这些行业在生产过程中普遍使用有机溶剂(如丙酮、乙醇、甲苯、二氯甲烷等),并产生大量废有机溶剂与含有机溶剂废物(危险废物代码:900-407-06)。此类废物具有易燃、易爆、有毒、易挥发等特性,在贮存、运输或处置环节若管理不当,极易引发泄漏、火灾、爆炸等突发环境事件,不仅造成土壤/水体污染、大气VOCs扩散,还可能威胁周边居民生命安全(如有毒气体吸入、火灾伤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及《深圳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编制指南》,企业必须针对900-407-06类废物的全流程风险制定科学、可操作的应急预案,明确“谁来做、做什么、怎么做”,确保突发环境事件发生时能够快速响应、有效控制、小化损失。本文结合坪山区产业特征与危废管理实践,系统阐述该类废物应急预案的编制要点与实施策略。
2. 900-407-06类危险废物的风险特性与坪山区域管理背景
2.1 危险废物代码与核心定义(900-407-06)
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年版)》:
•代码含义:900(HW,危险废物)-407(废物类别,有机溶剂相关)-06(顺序号);
•定义:指在工业生产(如电子电镀、涂料合成)、实验室分析、印刷清洗等过程中产生的废有机溶剂,以及含有机溶剂(浓度≥10%)的废物;
•危险特性:T(毒性)、I(易燃性)、C(腐蚀性)、R(反应性),其中易燃性和毒性是突发环境事件的主因。
2.2 废有机溶剂的主要成分与理化风险
坪山区900-407-06类废物的典型成分及风险特性如下表:
常见有机溶剂 | 沸点(℃) | 闪点(℃) | 毒性特征 | 易燃性等级 | 主要产生行业 |
丙酮 | 56.5 | -20 | 低毒(高浓度致麻醉) | 极易燃(I类) | 电子清洗、印刷 |
乙醇 | 78.3 | 13 | 低毒(但大量摄入有害) | 易燃(II类) | 涂料生产、实验室 |
甲苯 | 110.6 | 4 | 中等毒性(肝肾损害,IARC 2B类) | 易燃(II类) | 油墨印刷、化工合成 |
二氯甲烷 | 39.8 | 无(蒸气易燃) | 低毒但具神经麻醉性(长期暴露致癌) | 易燃(蒸气爆炸极限宽) | 电镀脱脂、新材料研发 |
三氯乙烯 | 87.1 | 无(蒸气易燃) | 高毒性(肝毒性,疑似致癌物) | 易燃(蒸气易燃) | 金属表面处理、电子元件 |
核心风险点:
•泄漏风险:溶剂挥发性强(如丙酮、甲苯),若包装容器(如塑料桶、储罐)破损或密封失效,液体溢出后快速挥发形成爆炸性混合气体(与空气混合浓度达1.1%~7.0%时遇火源爆炸);
•火灾/爆炸风险:多数溶剂闪点低于60℃(如丙酮-20℃、乙醇13℃),夏季高温或静电火花(如运输车辆未接地)可直接引燃;
•毒性暴露:二氯甲烷、三氯乙烯等可通过呼吸道、皮肤吸收,导致中枢神经抑制(头晕、昏迷)或肝肾损伤(长期接触)。
2.3 坪山区产业分布与900-407-06类废物产生特征
坪山区重点产业中,900-407-06类废物的主要产生源包括:
•电子信息:PCB电路板制造(使用丙酮、异丙醇清洗镀件)、半导体封装(三氯乙烯去胶);
•新材料与化工:锂电池电解液合成(含NMP(N-甲基吡咯烷酮)等高闪点溶剂)、涂料研发(甲苯/二甲苯溶剂);
•印刷包装:彩盒印刷(油墨清洗废液含乙醇、乙酸乙酯)、标签印刷(柔性版印刷溶剂残留);
•电镀与表面处理:镀件脱脂(二氯甲烷/丙酮清洗)、钝化液废液(含有机添加剂)。
典型产生环节:清洗工序(设备残留溶剂)、反应釜残液(合成副产物)、过期原料(未用完的有机溶剂)。
2.4 突发环境事件的主要类型与危害
事件类型 | 触发场景 | 直接危害 | 次生影响 |
泄漏 | 储罐/管道破裂、包装桶倾倒、运输车辆侧翻 | 土壤污染(溶剂渗入地下)、大气VOCs扩散(异味) | 污染地下水(长期渗透) |
火灾 | 静电火花引燃挥发性蒸气、明火靠近高温溶剂 | 火势蔓延(引燃周边包装材料)、热辐射伤人 | 产生有毒烟雾(如苯系物燃烧产物) |
爆炸 | 溶剂蒸气与空气混合达到爆炸极限(如丙酮1.1%~7.0%)、密闭空间内静电积累引爆 | 冲击波破坏(厂房坍塌)、碎片飞溅伤人 | 连锁爆炸(相邻储罐被引燃) |
人体暴露 | 抢险人员未佩戴防护装备(如防毒面具、耐化学手套),吸入有毒蒸气或皮肤接触 | 中毒(头痛、恶心、昏迷)、皮肤腐蚀 | 群体性健康事件(周边居民恐慌) |
3. 应急预案编制的法律与技术依据
3.1 国家层面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2007年):明确“预防为主、预防与应急相结合”的原则,要求企业制定应急预案并定期演练;
•《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2016年修订):规定危险废物经营单位需具备突发环境事件应急能力;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办法》(2015年):要求企业编制应急预案并报生态环境部门备案,重点明确“风险防控-应急响应-后期处置”全流程措施。
3.2 广东省及深圳市要求
•《广东省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编制指南》(2020年):细化企业应急预案的框架(包括组织体系、风险分析、响应程序等),强调“分级响应”与“资源保障”;
•《深圳市危险废物环境风险防控技术规范》(SZDB/Z 200-2021):针对深圳危废特性(如高浓度有机溶剂占比高),要求贮存场所设置泄漏应急池、气体检测报警装置,运输车辆安装GPS定位与防静电装置。
3.3 坪山区地方细则
坪山区生态环境局要求辖区内涉900-407-06类废物的企业:
•预案需结合坪山气候特征(夏季高温多雨,加速溶剂挥发);
•与坪山区“区-街道-企业”三级应急联动体系对接(如共享消防、医疗资源);
•每年至少开展1次实战演练(重点检验泄漏围堵、人员疏散等环节)。
4. 应急预案的核心框架与编制流程
4.1 预案目标与基本原则
•目标:通过“事前预防-事中控制-事后恢复”全流程管控,大限度减少突发环境事件对人员、环境和社会的影响;
•基本原则:
•预防为主:通过规范贮存、运输监控、设施维护降低事件概率;
•快速响应:明确“10分钟响应、30分钟初步控制、2小时全面处置”的时效要求;
•分级管控:根据事件影响范围(企业内部/周边社区/坪山河水体)划分响应级别;
•协同联动:整合企业内部应急队伍与政府/社会外部资源(如消防、医疗)。
4.2 编制流程
步骤 | 关键任务 | 输出成果 |
风险识别 | 排查贮存仓库、运输路线、处置设施的风险点(如储罐焊缝、包装桶堆放稳定性) | 《风险源清单》 |
应急资源调查 | 统计企业现有的应急物资(吸附材料、灭火器)、应急队伍(人员数量/技能)、外部协作资源(相邻企业互助协议) | 《应急资源清单》 |
预案编制 | 按“组织体系-预防预警-响应程序-后期处置”框架撰写,明确各环节责任人与操作步骤 | 《应急预案(草案)》 |
评审备案 | 组织专家评审(重点审核分级响应合理性、处置技术可行性),报坪山区生态环境局备案 | 《备案回执》 |
演练修订 | 每年至少1次实战演练(如模拟泄漏后围堵吸附),根据演练结果优化预案内容 | 《演练评估报告》《修订版预案》 |

5. 应急组织体系与职责分工
5.1 应急指挥中心(企业/园区级)
•组成:企业主要负责人(总指挥)、分管安全副总(副总指挥)、环保/安全部门负责人;
•职责:
•启动/终止应急预案;
•协调内部应急队伍与外部资源(如消防、医疗);
•向坪山区生态环境局、应急管理局实时报告事件进展。
5.2 现场处置组
•抢险救援组:负责泄漏围堵(使用沙袋、吸附棉)、火灾初期扑救(操作灭火器)、爆炸危险区域警戒;
•环境监测组:监测大气中挥发性有机物(VOCs)浓度(使用PID检测仪)、土壤/水体污染范围(采样送检);
•医疗救护组:对中毒/受伤人员(如吸入溶剂蒸气)进行初步急救(心肺复苏、吸氧),联系坪山区中心医院转运。
5.3 后勤保障组
•物资供应:确保吸附材料(活性炭、硅藻土)、灭火器材(干粉/二氧化碳灭火器)、防护装备(防毒面具、耐化学手套)充足;
•交通协调:安排应急车辆(如封闭式货车)转运污染废物,保障救援通道畅通;
•信息联络:维护应急联络表(包括生态环境部门、消防支队、相邻企业联系人),实时传递指令。
5.4 外部联动机制
•:坪山区生态环境局(指导污染控制)、应急管理局(协调消防/医疗)、交警大队(交通管制);
•社会资源:相邻企业(如共用应急池、互助救援)、深圳市危险废物处置中心(接收残余废物);
•专家支持:聘请化工安全、环境工程领域专家(提供技术决策,如灭火介质选择)。
6. 风险源识别与分级响应机制
6.1 主要风险源
风险点 | 具体位置 | 潜在风险 |
贮存仓库 | 企业厂区内独立危废库 | 包装桶破损泄漏、通风不良导致蒸气积聚 |
运输车辆 | 厂区至处置中心的运输路线 | 车辆侧翻、碰撞引发泄漏/火灾 |
处置设施 | 坪山区危废焚烧中心(合作单位) | 焚烧炉故障导致未完全分解的溶剂泄漏 |
6.2 事件分级
级别 | 判定标准 | 影响范围 |
一般事件 | 泄漏量<100 L,未引发明火,仅在仓库内部扩散 | 企业内部(单个车间/仓库) |
较大事件 | 泄漏量100~500 L,蒸气扩散至厂区周边(50米内),或有人员轻微中毒 | 企业周边(邻近车间/办公区) |
重大事件 | 泄漏量>500 L,引发火灾(火势蔓延超过100 m²),或导致坪山河支流污染 | 坪山区局部区域(社区/水体) |
特别重大 | 爆炸导致厂房坍塌,或造成多人重伤/死亡,污染扩散至深圳市其他行政区 | 深圳市范围(跨区域环境风险) |
6.3 分级响应触发条件与处置权限
•一般事件:由企业应急指挥中心启动预案,现场处置组自行控制(如围堵泄漏、疏散车间人员);
•较大事件:报坪山区生态环境局备案,请求消防支队支援(监测气体浓度);
•重大/特别重大事件:立即上报深圳市应急管理局,启动区-市两级联动(疏散周边居民、封锁交通要道)。
7. 预防与预警措施
7.1 日常风险防控
•贮存管理:废有机溶剂分类存放(如丙酮与甲苯分库存放,避免混合反应),包装桶使用防漏内衬+双层密封,仓库安装气体检测报警装置(检测VOCs浓度,阈值设为爆炸下限的20%);
•运输监控:运输车辆安装GPS定位+防静电拖地带,夏季高温时段(>30℃)避开中午运输,车厢内配备吸附棉与灭火毯;
•设施维护:定期检查贮存仓库的通风系统(风机运转率≥95%)、防渗漏地面(无裂缝),处置设施(如焚烧炉)的燃烧温度(确保>1100℃以分解卤代烃)。
7.2 预警指标
预警类型 | 监测指标 | 阈值 |
泄漏预警 | 地面液体传感器(检测溶剂渗漏) | 检测到液体厚度>1 mm |
挥发性气体预警 | VOCs检测仪(仓库/运输车辆内) | 浓度>爆炸下限的20%(如丙酮为0.5%) |
温度异常预警 | 贮存仓库/焚烧炉温度传感器 | 温度>50℃(仓库)或<1000℃(焚烧炉) |
7.3 预警发布与响应
•蓝色预警(IV级):单一监测指标轻微异常(如VOCs浓度0.3%),启动内部巡查(每30分钟1次);
•黄色预警(III级):泄漏量<50 L或VOCs浓度>0.5%,启动车间级应急(疏散无关人员、检查通风);
•橙色预警(II级):泄漏量50~100 L或VOCs浓度>1%,启动企业级应急(围堵泄漏、通知周边企业);
•红色预警(I级):泄漏量>100 L且引发明火,或VOCs浓度>5%,启动区级联动(疏散周边500米内居民)。
8. 应急响应程序与处置技术
8.1 信息报告
•内部上报:现场人员发现事件后,10分钟内报告应急指挥中心(电话/对讲机);
•外部通报:指挥中心30分钟内向坪山区生态环境局(0755-)、应急管理局(0755-)报告(内容包括事件类型、位置、初步影响范围);
•政府备案:重大事件1小时内通过“深圳市突发环境事件信息平台”提交详细报告。
8.2 现场初期处置
•隔离警戒:设置警戒线(半径≥50米,火灾时扩大至100米),禁止无关人员进入;
•人员疏散:按照“上风向撤离”原则,引导周边人员至安全区域(如厂区广场);
•切断火源:关闭电源总闸(防止电气火花),禁止使用手机/非防爆设备。
8.3 泄漏事故专项处置
•围堵:使用沙袋(或防漏围堰)阻止液体扩散(针对地面泄漏),若泄漏至排水沟,立即关闭阀门;
•吸附:用活性炭、硅藻土覆盖泄漏液体(厚度≥5 cm),吸附后收集至密闭容器(贴“危险废物”标签);
•中和(针对特定溶剂):若泄漏物含酸性/碱性添加剂(如含盐酸的洗液),用碳酸氢钠(碱性)或稀(酸性)中和后再吸附。
8.4 火灾/爆炸事故专项处置
•灭火介质选择:
•丙酮/乙醇等极性溶剂火灾:用抗溶性泡沫灭火器(或干粉灭火器,禁止用水,水会扩大火势);
•二氯甲烷等非水溶性溶剂火灾:用二氧化碳灭火器(或砂土覆盖);
•防爆控温:对邻近储罐喷水降温(防止连锁爆炸),监测蒸气浓度(VOCs>爆炸下限时启动强制通风);
•二次爆炸预防:禁止无关车辆进入现场(避免金属碰撞产生火花),疏散范围内所有电子设备(如对讲机改用防爆型)。
8.5 环境修复与后期处置
•污染土壤/水体治理:对吸附后的土壤(含溶剂残留)送机构进行热脱附处理,受污染水体用活性炭过滤+生化降解;
•残余废物安全处置:泄漏收集的废溶剂、吸附材料(含污染物)须作为新的危险废物,委托持证单位(如深圳危险废物处置中心)焚烧或安全填埋;
•事件复盘:30日内完成《突发环境事件调查报告》(分析原因、评估损失、提出改进措施)。
9. 应急资源保障与配置清单
9.1 物资储备(企业级)
物资类型 | 具体物品 | 储备量(参考) |
吸附材料 | 活性炭(颗粒/粉末)、硅藻土 | ≥500 kg(覆盖1吨溶剂泄漏) |
灭火器材 | 抗溶性泡沫灭火器(30 L)、干粉灭火器(8 kg)、二氧化碳灭火器(5 kg) | 每50 m²仓库配置2具灭火器 |
防护装备 | 防毒面具(过滤式/隔绝式)、耐化学手套(丁腈材质)、防护服(防有机溶剂) | 每个应急小组(5人)1套完整装备 |
泄漏应急设施 | 沙袋(100个)、防漏围堰(可移动式)、吸附棉(10卷)、泄漏收集桶(带密封盖) | 围堰容积≥1立方米(容纳100 L液体) |
应急池 | 地下式泄漏应急池(容积≥50立方米,防渗漏设计) | 用于收集大量泄漏液体 |
9.2 应急队伍
•内伍:企业安全员(10人,经坪山区应急管理局培训,持《应急救援员》证书);
•外部支援:坪山区消防救援大队(距企业≤5公里,响应时间<10分钟)、坪山区中心医院(急救绿色通道)。
9.3 通讯与交通
•应急联络表:包含生态环境部门(0755-)、消防支队(119)、医疗急救(120)、相邻企业应急负责人电话;
•专用车辆:封闭式货车(用于转运污染废物,车身标识“危险废物运输”)。
9.4 外部资源协作
•相邻企业协议:与周边电子厂、涂料厂签订互助协议(共享应急池、灭火器材);
•政府调用渠道:坪山区生态环境局储备的活性炭(应急调用)、深圳市危险废物处置中心的应急接收能力(24小时待命)。
10. 培训、演练与预案管理
10.1 员工应急培训
•基础培训(全员):每年1次,内容为“危险废物特性(易燃/毒性)、个人防护装备使用、疏散路线”;
•培训(应急小组):每季度1次,内容为“泄漏围堵技术、灭火器操作、气体检测仪使用”;
•逃生演练:每半年1次,模拟火灾场景

| 成立日期 | 2015年09月16日 | ||
| 法定代表人 | 钟贵艳 | ||
| 注册资本 | 50 | ||
| 主营产品 | 食品接触材料检测,有害物质检测,电池相关检测,环境安全检测,电子电器产品和材料可靠性,商城质检,环境检测、金属材料分析,纺织品、鞋类、皮革检测,玩具产品检测,建材与轻工产品检测,食品、药品、化妆品 | ||
| 经营范围 | 机电产品、建筑材料、电子产品、机械产品、玩具、服装、厨卫用品、工业用品、办公用品、建筑材料、农产品、安防产品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信息咨询(不含限制项目);国内贸易(不含专营、专控、专卖商品);经营进出口业务(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 | ||
| 公司简介 | 中科技术服务(深圳)有限公司(英文"zhongketechnicalservices(shenzhen)co.,ltd",简称"cst")是一家获得中国计量认证cma和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cnas认可,与国际、国内各行业众多知名大型企业,长期保持着友好合作关系,为合作伙伴提供全面的检测技术服务,并深入参与产品研发过程,承担重要研发检测及数据分析工作,检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