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公司破产清算期间,两地牌指标能否转让?

更新:2025-11-21 07:00 编号:45264770 发布IP:14.155.32.181 浏览:4次
发布企业
港牌宝商务服务(深圳)有限公司
认证
资质核验:
已通过营业执照认证
入驻顺企:
9
主体名称:
港牌宝商务服务(深圳)有限公司
组织机构代码:
91440300MA5DG06894
报价
请来电询价
港牌宝
微信
两地车牌
微信
香港
微信
关键词
两地车牌注册条件,粤港澳车牌代办,两地车牌换车
所在地
南山区桃园田厦国际中心
手机
13826542274
微信号
13826542274
联系人
魏小姐  请说明来自顺企网,优惠更多
请卖家联系我
13826542274

详细介绍

深圳公司破产清算期间,两地牌指标通常不能直接转让,但特定条件下可通过企业资产或股权变更间接实现。具体分析如下:

直接转让的障碍:政策限制与法律风险

  1. 政策明确禁止“车牌直接转让”
    根据《广东省公安厅关于粤港澳两地车管理办法》及深圳市相关细则,粤Z牌指标与车辆、企业强制绑定,不得单独转让、买卖或出租。车牌指标的申请主体(企业)需满足特定条件(如纳税额、投资额等),指标获批后jinxian该企业使用。企业注销或指标过期后,车牌自动失效。

  2. 法律风险

    • 行政处罚:若通过私下协议“转让”车牌(如签订虚假购车合同、伪造企业变更记录),车管所可撤销车牌指标,并处以罚款(如5万元以下)。

    • 刑事责任:若转让金额较大,可能构成“非法经营罪”或“合同诈骗罪”。

    • 民事纠纷:受让方若因车牌问题被处罚,可能起诉转让方要求赔偿。

间接转让的合法路径:通过企业资产或股权变更实现

若目标企业希望获得两地牌,需通过变更车牌所属企业的方式间接实现,具体路径如下:

  1. 路径1:转让车牌所属企业的股权

    • 优势:完全合法,无需重新申请指标。

    • 风险:股权转让需缴纳企业所得税、印花税等税费(如股权溢价部分按20%征收个税);若原企业存在债务或法律纠纷,可能牵连受让方。

    • 企业资质延续:受让方需继承原企业的纳税、投资等条件(如原企业需持续满足每年纳税30万元以上的要求)。若原企业因股权变更不再符合条件,车牌指标可能被收回。

    • 审批流程:需向广东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提交股权变更证明、企业资质文件等材料,审批通过后更新批文卡(批准通知书)上的企业信息。

    • 操作方式:将持有两地牌指标的深圳公司股权全部或部分转让给目标企业或其关联方。股权变更后,目标企业成为公司控股股东,间接获得车牌使用权。

    • 合规要求:

    • 优势与风险:

  2. 路径2:企业合并或分立

    • 操作方式:通过吸收合并(A公司合并B公司,B公司注销)或新设分立(A公司分立为B公司和C公司)的方式,将车牌指标转移至目标企业。需向车管所提交合并/分立协议、企业资质证明等材料,更新批文卡信息。

    • 适用情形:适用于集团内部资源整合,或企业重组时调整车牌归属。

破产清算期间的特殊考量

  1. 清算组角色:破产清算期间,公司财产由管理人接管,目的是公平清偿债务。若转让财产是为了实现财产价值Zui大化、有利于全体债权人利益,是被允许的,但需向债权人会议或人民法院报告,并经过债权人会议决议通过。

  2. 车牌指标处置:车牌指标作为公司资产之一,需纳入清算范围。清算组会对其进行评估,若指标具有一定价值,可能通过拍卖等方式转让给其他合法主体。但转让需遵守交通管理部门的规定和程序,办理相应的变更手续。

  3. 地区差异:不同地区对于公司破产后车牌指标的处理规定可能存在差异。例如,有些地区可能要求受让方为特定类型的企业或个人,且需经过相关部门的审批。


深圳公司破产清算期间,两地牌指标能否转让?的文档下载: PDF DOC TXT
关于港牌宝商务服务(深圳)有限公司商铺首页 | 更多产品 | 联系方式 | 黄页介绍
成立日期2016年07月06日
主营产品公司资质办理,注册,变更,注销 粤港两地车牌代办 横琴合伙企业 个体户核定征收
公司简介深圳合泰企业咨询有限公司,专门做公司资质办理(劳务派遣许可证、人力资源许可证、危险化学品、进出口权、第二三类医疗器械、食品经营许可证等),各地公司、合伙企业、个体户注册,变更,注销粤港两地车牌代办横琴合伙企业个体户核定征收深圳前海自贸区的公司注册、金融牌照审批、政府补贴申请代办、私募基金牌照办理、基金销售牌照、金融类牌照转让代办、融资租赁公司注册、外资公司、美元人民币验资、商业保理公司注册、资产管 ...
公司新闻
顺企网 | 公司 | 黄页 | 产品 | 采购 | 资讯 | 免费注册 轻松建站
免责声明:本站信息由港牌宝商务服务(深圳)有限公司自行发布,交易请核实资质,谨防诈骗,如有侵权请联系我们   法律声明  联系顺企网
© 11467.com 顺企网 版权所有
ICP备案: 粤B2-20160116 / 粤ICP备12079258号 / 粤公网安备 44030702000007号 / 互联网药品信息许可证:(粤)—经营性—2023—01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