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问题问得非常具体,是实践中一个典型的疑难情况。我用大白话给您彻底讲清楚。
一句话您公司应该在纳税地,也就是广州市的受理部门申请。下面详细解释为什么,以及这里面的关键点:
核心原则:跟税走,不跟注册地走
申请港澳车牌(特别是内地车入出香港的“FV”牌)的一个硬性规则就是:
您公司向哪个城市缴纳了符合条件的税款,就由哪个城市的来审核您的贡献,并决定是否给您这个便利。- 谁“收到”你的税,谁“有权”审批: 广东省的审批权下放给了各地级市。广州市政府收到了您公司缴纳的大额税款,这笔税收贡献是记在广州的。广州市相关部门(通常是市交通运输局或市商务局)才有权限来核实您的纳税情况,并为您出具审批文件。深圳市没有收到您的税,它无权也无法越界去核实和审批。
- “实质性运营”的考量: 政策要求申请公司必须在内地“依法注册、实质性运营”。您的公司在深圳注册,是符合“依法注册”要求的。但“实质性运营”的一个重要体现就是税务关系。您的公司主要经营活动发生在广州(在广州纳税),那么审批部门会认为您的“实质性运营”地是在广州。
给您一个清晰的操作指南:
第一步:确认纳税主体完全一致这是Zui关键的一步!请务必核对:
- 申请港澳车牌的公司主体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在广州进行纳税的公司主体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必须保证这两个信息完全一致,不能有任何出入。 如果深圳的公司和广州纳税的公司是母子公司或关联公司,但非同一法律主体,则无法直接用广州的纳税记录为深圳的公司申请。
第二步:联系广州市的受理部门您不需要找深圳的部门,直接联系广州市负责此项业务的。通常是:
(具体是哪个局,建议先上“广东省政务服务网”或“广州市政府官网”查询“港澳入出内地商务车指标审批”相关办事指南,以Zui新规定为准。)
第三步:准备材料时突出“税务关系在广”在准备申请材料时,您的核心证明文件,如
完税证明、纳税申报表等,都必须由广州市的税务机构出具,以此来证明您公司与广州的税务关联,并向审批方清晰说明公司注册在深圳、但主要经营和纳税地在广州的这一情况。
特别注意一个常见误区:
问:“那我能不能在深圳申请,让深圳这边去调我在广州的纳税记录?”答:基本不行。 这不是一个简单的信息互通问题,而是审批权限划分的问题。每个城市独立负责对自己税收贡献企业的审批。深圳的部门没有权力去审批一个向广州纳税的企业。
一下:您的申请路径非常明确:直接向广州市的指定受理部门提交申请。 只要您的纳税主体和申请主体一致,且纳税额等条件符合广州市的要求(广州市的要求可能和深圳市略有不同,需具体查询),就可以正常走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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