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先过框架,再谈材质”——1935/2004/EC 合规路线图:食品接触材料出口欧盟的第一道闸门
一、从“一把勺子”说起:框架法规为何是出口第一关
2024 年 3 月,某浙江企业出口欧盟的 18 吨 304 不锈钢咖啡勺在鹿特丹港被海关封柜,理由仅是“未能证明符合 (EC) No 1935/2004”。货物滞港 21 天,空运改海运、违约金加仓储费,直接损失超 40 万欧元。海关并非吹毛求疵——欧盟把 1935/2004/EC 视为食品接触材料(FCM)的“宪法”,只要与食品“可能接触”,就必须先满足这部框架法规,再谈具体材质标准。勺子重金属溶出量其实远低于 EN 601 限值,但企业拿不出符合性声明 (DoC) 和批次追溯文件,框架层面就被一票否决。这个案例提醒我们:忽视“通用要求”而直奔“专项标准”,再漂亮的检测数据也是沙上高塔。
二、法规定位:全域覆盖的“安全底线”
1935/2004/EC 并非技术参数清单,而是为所有材质建立同一套“安全语言”。其适用范围用一句话概括:除活性和智能材料外,凡“与食品直接或间接接触,或在可预见条件下可能接触”的材料及制品,皆受管辖——塑料、金属、陶瓷、橡胶、硅胶、纸、木板、油墨、粘合剂,甚至不粘锅手柄的塑料镶件,无一例外。法规把“安全底线”拆成三条刚性原则:
惰性原则:不得向食品释放危害健康的物质;
成分原则:不得导致食品成分不可接受的变化;
感官原则:不得对食品的色、香、味产生劣变。
任何后续出台的专项指令(如 EU 10/2011 塑料法规、84/500/EEC 陶瓷指令)都只能在此基础上“做加法”,不能“做减法”。
三、核心抓手:迁移限制与 GMP
“迁移限制”是框架法规的技术灵魂。它要求在正常或可预见使用条件下,材料中有害物质的迁移量必须低于安全阈值,并用两个抓手落地:
总迁移(Overall Migration, OM)≤ 10 mg/dm²(或 60 mg/kg 食品);
特定迁移(Specific Migration, SM)≤ 对应物质的 SML 值(mg/kg)。
以聚碳酸酯 (PC) 奶瓶为例,双酚 A (BPA) 的 SML 为 0.05 mg/kg;若检测结果 0.06 mg/kg,OM 只有 3 mg/dm²,产品仍被判不合格。
与迁移并行的是“良好生产规范”(GMP, Regulation (EC) No 2023/2006)。法规要求企业从原料采购、配方设计、工艺验证到成品检测,全程建立 HACCP 类似的质量体系,并保存技术文件至少 10 年,以备成员国抽查。
四、合规路径:先“框架”再“材质”
出口企业常陷入“标准迷宫”,其实逻辑只有两步:
步骤 1:确认产品是否在 1935/2004/EC 适用范围内——只要“可能接触食品”,就必须先满足框架要求;
步骤 2:找到对应材质的“专项措施”。
目前欧盟已发布专项措施的材质仅 7 类:塑料 (EU 10/2011 & 2022/1422)、陶瓷 (84/500/EEC)、再生纤维素、活性和智能材料、环氧衍生物、橡胶/硅橡胶(AP(2004)5)、纸张(AP(2002)1)。金属、玻璃、木材、涂料等尚无统一专项,则依赖框架原则 + 成员国“兜底”条款(如德国 LFGB、法国 DGCCRF)。
举例:一款出口法国的密胺儿童碗,需满足
a) 1935/2004/EC 的 OM ≤ 10 mg/dm²、感官无异味;
b) AP(2004)5 的甲醛 SM ≤ 15 mg/kg、三聚氰胺 SM ≤ 2.5 mg/kg;
c) 法国 Décret 2007-628 对甲醛的额外 15 µg/L 限值。
任何一项超标,即被视为违反框架法规,可触发欧盟 RASFF 通报。
五、实验室实战:检测方案如何落地
以“不锈钢汤锅”为例,按欧盟主流客户订单量 5000 件/批,建议如下抽样与测试矩阵:
抽样:依据 EN 1186-1,每批取 3 套(锅体+锅盖),每套取 6 dm² 测试面积;
食品模拟物:
• 3% 乙酸(100 °C, 2 h)→ 对应酸性食品;
• 10% 乙醇(60 °C, 2 h)→ 对应含水酒精食品;
测试项目:
• OM:≤ 10 mg/dm²;
• SM:Ni ≤ 0.1 mg/L、Cr ≤ 0.1 mg/L、Mn ≤ 1.8 mg/L(EN 601 要求);
• 感官:与橄榄油接触 70 °C, 2 h 后,无味、无色差。
检测合格后,实验室出具 EU 格式 DoC,包含材料牌号、测试条件、法规条目、授权签字人,随货提交客户。海关抽查时,可 30 秒内完成文审放行。
供应链准入:金属原料要求钢厂提供熔炼号、EN 10204 3.1 材质证,并核对 Cr/Ni 成分与 EU 601 准入清单;
配方固化:塑料色母粒供应商必须提交 EU 10/2011 肯定列表 (Union List) 中的授权物质编号及 SML;
过程验证:注塑机换料必须做“洗机验证”,用 3% 乙酸做 OM 空白,合格后方可开机;
批次追溯:DoC 与批次号一一对应,文件存 10 年;一旦 RASFF 通报,可在 6 小时内锁定同批原料、同机台、同模具的所有出货;
市场抽查应对:建立“技术护照”云盘,海关索要时 5 分钟内提交完整报告、原始记录、供应链文件,Zui大限度降低滞港风险。
欧盟 2022/1422 对 10/2011 的修订已把“植物纤维填充塑料”纳入授权清单,竹粉、麦秸复合材料企业应关注新限用物质;
2025 年底 EFSA 将完成“纳米材料”风险评估,预计 2026 年发布专项措施,含 TiO2 的塑料餐具需提前评估;
德国拟在 LFGB 中新增“矿物油芳烃 (MOAH)” 0.5 mg/kg 限值,纸质烘焙模具企业应及早切换原生纤维或功能性屏障;
数字化追溯:欧盟正试点“FCM 电子护照”,2027 年起或要求出口企业在 EU 门户注册材料配方,提前布局数据库可抢占先机。
1935/2004/EC 没有复杂的指标数字,却是欧盟食品接触材料合规的“总闸门”。企业只有把“框架思维”植入供应链、检测、认证、追溯每一个环节,才能在欧盟市场行稳致远。记住:符合专项标准之前,先问自己——“我是否已满足 1935/2004/EC?” 如果答案是肯定的,欧盟的大门才真正为你打开。
| 成立日期 | 2015年09月16日 | ||
| 法定代表人 | 钟贵艳 | ||
| 注册资本 | 50 | ||
| 主营产品 | 食品接触材料检测,有害物质检测,电池相关检测,环境安全检测,电子电器产品和材料可靠性,商城质检,环境检测、金属材料分析,纺织品、鞋类、皮革检测,玩具产品检测,建材与轻工产品检测,食品、药品、化妆品 | ||
| 经营范围 | 机电产品、建筑材料、电子产品、机械产品、玩具、服装、厨卫用品、工业用品、办公用品、建筑材料、农产品、安防产品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信息咨询(不含限制项目);国内贸易(不含专营、专控、专卖商品);经营进出口业务(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 | ||
| 公司简介 | 中科技术服务(深圳)有限公司(英文"zhongketechnicalservices(shenzhen)co.,ltd",简称"cst")是一家获得中国计量认证cma和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cnas认可,与国际、国内各行业众多知名大型企业,长期保持着友好合作关系,为合作伙伴提供全面的检测技术服务,并深入参与产品研发过程,承担重要研发检测及数据分析工作,检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