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房屋安全检测报告单位
办理房屋安全检测报告单位——房屋安全鉴定各项内容
1.安全鉴定:分正常使用性鉴定和结构安全性鉴定。
2.可靠性鉴定:分工业建筑可靠性鉴定、民用建筑可靠性鉴定、古建筑可靠性鉴定、高层建筑可靠性鉴定等。
3.品质性鉴定:分常规性品质鉴定、接管验收(收楼)鉴定、商品住宅性能认定等。
4.抗震鉴定:主要是抗地震鉴定和共振现象鉴定。
5.受灾房鉴定:分火灾房鉴定,水灾房鉴定,风灾房鉴定,震灾房鉴定,雷击房鉴定等。
6.司法(涉案)鉴定:主要的诉讼、仲裁、行政执法涉及房屋技术的鉴定。
7.损坏赔偿鉴定。
8.既有房屋的原状检查和绘图。
9.旧房加设电梯的鉴定。
10.专项技术鉴定: 增层增荷、改变用途、加固维修改造(含征地骑线楼拆余部分的加固、耐久性和剩余使用年限评估、建造年代构部件新旧程度和抗力评估、适修性及经济性评估、毗连场地施工影响(含挖土、抽水、打桩、拆房、爆破、机械振动等)的鉴定、二次装修工程影响的鉴定、修建加固工程、征地拆房措施和质量评估、突发性汽车撞楼、爆炸等造成建筑损坏的建筑物鉴定评估。
办理房屋安全检测报告单位——房屋安全检测鉴定
1)调查房屋建造信息资料。包括:查阅工程地质勘察报告、设计图纸、施工记录、工程竣工验收资料,以及能反映房屋建造情况的其他有关资料信息;
2)调查房屋的历史沿革。包括:使用情况、检查检测、维修、加固、改造、用途变更、使用条件改变以及灾害损坏和修复等情况;
3)检查核对房屋实体与图纸(文字)资料记载的一致性; 料,以及能反映房屋建造情况的其他有关资料信息;
3)检查核对房屋实体与图纸(文字)资料记载的一致性;
4)检查房屋的结构布置和构造连接及结构体系;
5)检查测量房屋的倾斜和不均匀沉降;
6)分析委托人提供的改造方案;
7)抽样或全数检查测量承重结构或构件的裂缝、位移、变形或腐蚀、老化等其他损伤,采用文字、图纸、照片或录像等方法,记录房屋主体结构和承重构件损坏部位、范围和程度及损伤性质;
8)根据现行规范对房屋相关结构和地基承载力进行验算;
9)对房屋进行抗震鉴定;
10)综合评估房屋结构和使用功能改变的安全性和可行性。
办理房屋安全检测报告单位—— 1.房屋的安全性鉴定主要有两类:一个是在正常使用情况下的房屋安全性鉴定,另一个是在发生地震情况下的房屋安全性鉴定。
(1)正常使用情况下的房屋安全鉴定目的是确保房屋的使用安全,鉴定结果主要为房屋的安全管理提供依据,适用的鉴定标准为《危险房屋鉴定标准》JGJ125—99(2004年版)。
(2)发生地震情况下的房屋安全性鉴定为房屋结构抗震性能的鉴定,主要是评判房屋结构是否满足所在地区抗震构造和地震作用下的承载力要求,目前我国房屋抗震设防的三个水准为“小震不坏、中震可修、大震不倒”,适用的鉴定标准为《建筑抗震鉴定标准》GB50023—95。
2.房屋的可靠性鉴定是指房屋结构在规定的时间内和条件下完成预定功能的能力,结构的预定功能包括结构的安全性、适用性和耐久性,房屋结构的可靠性鉴定就是根据房屋结构的安全性、适用性和耐久性来评定房屋的可靠程度,要求房屋结构安全可靠、经济实用、坚固耐久。目前我国房屋结构可靠性鉴定是对房屋在正常使用条件下结构的可靠状态进行评价,不包括地震和其他突发外力作用下房屋的可靠性。适用的鉴定标准有《民用建筑可靠性鉴定标准》GB50292—1999和《工业建筑可靠性鉴定标准》GBJ144—90。
3.房屋的完损等级评定是根据房屋的结构、装修和设备三个组成部分的完好和损坏程度评定房屋的完损等级,将房屋评定为完好房、基本完好房、一般损坏房、严重损坏房和危险房五个等级。适用标准为建设部1985年颁发的《房屋完损等级评定标准》和《危险房屋鉴定标准》JGJ125-99(2004年版)。
4.房屋的质量鉴定是根据房屋的现状来评定房屋的质量,目前,只能依据《建筑工程质量检验标准》和有关的建筑设计标准,但这些标准主要用于房屋建造的施工阶段,对于不同年代的房屋或房屋在交付使用后出现的有些裂缝或损坏有时就不适用了。
5.房屋尚可使用年限的鉴定是根据房屋的现状、使用情况和使用环境等影响房屋使用寿命的因素,经过调研、分析和计算,评定出房屋还可以使用的年限,目前还没有鉴定标准。
6.房屋损坏纠纷的鉴定是指房屋在使用期间受到人为因素侵害,而确定责任人及其行为是否为房屋损坏的直接原因的鉴定。由于这一类鉴定的情况较复杂,且没有统一的鉴定标准和依据,鉴定工作的难度较大,只能根据各个鉴定项目的不同,参考有关的教材、资料和模拟检测的数据,综合分析评定。
办理房屋安全检测报告单位——房屋安全鉴定的类型确定:1、民用建筑及工业厂房可靠性鉴定2、房屋安全性鉴定3、房屋使用性鉴定4、危险房屋鉴定5、房屋完损鉴定6、房屋使用功能鉴定7、房屋构件鉴定8、司法鉴定9、房屋改建结构安全鉴定10、施工周边房屋安全影响鉴定11、房屋以安全突发事帮紧急鉴定。
鉴定内容及方式简述
(一)混凝土框架及砖混结构:
1、对房屋的原设计图纸、装修改造意图、历史修缮加固情况、前期的使用情况及后期的使用要求进行调查了解;
2、对房屋结构类型、建筑层数、地址、建造年代、朝向、装修概况及使用用途进行现场调查;
3、对房屋的地基基础、上部结构、围护结构、建筑装修及建筑设备进行外观检查、测量,对部分典型构件损坏情况(变形、开裂、沉陷、渗漏、露筋等)进行外观检查及拍照记录;对损坏较严重、重要性构件及设计改造有特别要求的构件进行重点检测鉴定;
4、采用裂缝测宽仪混凝土承重构件进行裂缝情况进行测量,包括其长度、宽度、深度、形状、条数,必要时绘出裂缝分布图;依据《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50010-2002)对其进行评定,判断其是否超出规范允许值。
5、采用“DJD2-1GC”型电子经纬仪对房屋部分部位竖向构件倾斜率或偏移比值进行测量,分析是否出现倾斜及不均匀沉降现象。
6、对房屋现有上部结构的建筑及结构布置、构件尺寸、楼板厚度、层高等情况进行现场测量,并与设计图纸进行复核。
7、按照国家现行相关检测标准及设计要求抽取一定数量的钢筋混凝土承重构件进行配筋情况、砼保护层厚度检测。
8、按国家现行相关检测标准及设计要求抽取一定数量的钢筋混凝土承重构件采用钻芯法进行混凝土抗压强度检测,对不宜采用钻芯法检测混凝土强度的构件采用回弹法进行检测鉴定。
9、按国家现行相关检测标准及设计要求抽取一定数量的承重砖墙采用回弹法对其砖砌块强度及砌筑砂浆强度进行强度检测,对于砌筑砂浆强度太低时采用砂浆贯入法进行检测鉴定。
10、对根据现场检查、检测结果,并依据国家现行相关规范对该房屋现状结构进行承载力验算分析。
11、根据检查、检测情况和验算结果,依照《民用建筑可靠性鉴定标准》(GB50292-1999)或《工业建筑可靠性鉴定标准》(GB50144-2008)判定该房屋结构安全性是否满足目前的使用要求,并对不满足安全使用要求及目前出现结构损坏的构件提出合理的处理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