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资性担保牌照全称:融资性担保机构经营许可证,是由地方省市的金融办主管核发。按照融资性担保机构的管理办法规定,融资性担保公司属于地方性的金融机构,未经批准,融资性担保公司不得在未开设分支机构的地区开展融资性担保业务。
也就是说,融资性担保公司的营业地区于注册地。我们融资性担保行业的容易出现的一个认知误区:全国性融资性担保牌照。很多时候,投资人在寻找融资担保公司的并购(收购)标的时,也会遇到这类中介机构推介宣称全国性融担牌照这种误导,在这里请融担行业的投资人士留意,谨防交易误区。
申请指引:怎么申请办理融资性担保牌照
要申请设立融资性担保机构,需要明确几个要素:设立地,实收资本,高管人员,经营场所,以及业务管理体系。由于融资性担保公司是属于地方性的,我们很好理解为什么各地省市的融资性担保公司发起设立的整体条件,审核要求有差异。一般来讲,一线城市的发起设立条件是比较高的,Zui直接的体现就是Zui低注册资本要求。本文将在深圳申请设立融资性担保公司为例,点明概述相关的申请条件和流程:
(一)融资性担保公司申请条件:
1、注册资本Zui低实收1亿元人民币。
2、出资股东需满足:(企业法人)存续满三年,近两年连续盈利,经三年累计利润达1000万元以上,资产负债率低于70%,净资产额不低于5000万元人民币。(自然人)有3年以上从事经济工作的经历,没有犯罪记录和其他不良信用记录,个人拥有的资产总额不低于其出资额2倍,其中银行存款等流动资产不低于其出资额,且具有合法来源。
3、股东出资比例限制:主发起人是一个企业法人时,持股比例不低于30%,由两个企业法人主发起时,各持股比例不低于20%。一般发起人的持股比例不低于1%,出资额须不低于500万人民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