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市教育培训学校检测鉴定机构
幼儿园抗震检测结构抗震鉴定
收集房屋的地质勘察报告、竣工图和工程验收文件等原始资料,必要时补充进行工程地质勘察。全面检查和记录房屋基础、承重结构和围护结构的损坏部位、范围和程度。调查分析房屋结构的特点、结构布置、构造等抗震措施,复核抗震承载力。房屋结构材料力学性能的检测项目,应根据结构承载力验算的需要确定。根据《建筑抗震鉴定标准》GB50023-2009(以下简称《鉴定标准》),抗震鉴定方法分为两级,级鉴定以宏观控制和构造为主进行综合评价。第二级鉴定以抗震验算为主结合构造影响进行综合评价。房屋满足级抗震鉴定的各项要求时,房屋可评为满足抗震鉴定要求,
不再进行第二级鉴定;否则应由第二级抗震鉴定做出判断。根据鉴定结果,对现有房屋整体抗震能力做出评定,对不符合抗震要求的房屋,按有关技术标准提出必要的抗震加固措施建议和抗震减灾对策,从而提高该建筑物的安全性和耐久性。由于该该教学楼地震破坏后会产生较大社会影响或造成相当大的经济损失,包括城市的重要生命线工程和人流密集的多层的大型公共建筑等。根据《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分类标准》(GB50223-2008)及《建筑抗震鉴定标准》(GB50023-2009)1.0.3条规定属于重点设防类(简称乙类)建筑,应按照提高后的设防烈度采取抗震措施,即应按抗震设防烈度7 度确定抗震作用, 按8度采取抗震措施;由于该教学楼位于比较稀疏的乡镇和城市郊区,根据《建筑抗震鉴定标准》(GB50023-2009)第1.0.5条规定,该教学楼属B 类建筑,按该标准规定的B 类建筑抗震鉴定方法进行抗震鉴定。
3 鉴定依据
抗震鉴定依据如下:
(1)《建筑抗震鉴定标准》(GB50023-2009);
(2)《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2001);
(3)鉴定项目设计图纸;
(4)鉴定项目施工隐蔽资料;
(5)鉴定项目竣工验收资料;
(6)有关结构主体部分检测资料;
(7)有关部门对项目所在场地安全性鉴定报告;
(8)有关规范及有关部门相关文件。根据所获得的相关资料可知,地质勘查报告资料齐全;项目设计图纸齐全;竣工验收资料齐全;检测资料齐全;场地安全报告齐全。由以上可知:所鉴定项目资料齐全,资料为依据,结合现场实际情况进行鉴定工作。
我司从事第三方房屋质量安全检测鉴定与加固服务,多年来本着科学求实的态度、规范公正的原则。承担建筑工程、建筑产品及相关工程材料的质量监督检验工作,包括监督抽查、认证产品检验以及新产品鉴定和委托检验工作;从事于房屋安全鉴定、房屋安全性检测、危房鉴定、钢结构检测、厂房质量安全检测鉴定、及构筑物(包括烟囱、水塔、冷却塔、通廊等)检测鉴定、桥梁、公路等检测鉴定;
为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以下简称校舍安全工程)顺利实施,保障师生生命安全,借鉴唐山地震后建筑设施抗震加固及近年来一些地区实施抗震安居工程、提高综合防灾能力的经验,特制定本方案。2001年以来,国务院统。部署实施了农村中小学危房改造、西部地区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和中西部农村初中校舍改造等工程,提高了农村校舍质量,农村中小学校面貌有很大改善。第三方检测单位幼儿园抗震检测鉴定机构。但目前一些地区中小学校舍有相当部分达不到抗震设防和其他防灾要求,C级和D级危房仍较多存在;尤其是上世纪90年代以前和“普九”早期建设的校舍,问题更为突出;已经修缮改造的校舍,仍有一部分不符合抗震设防等防灾标准和设计规范。在范围实施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全面改善中小学校舍安全状况,直接关系广大师生的生命安全,关系社会和谐稳定。在中小学校开展抗震加固、提高综合防灾能力建设,使学校校舍达到重点设防类抗震设防标准,并符合对山体滑坡、崩塌、泥石流、地面塌陷和洪水、台风、火灾、雷击等灾害的防灾避险安全要求,工程的主要任务是:从2009年开始,用三年,对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七度以上地震高烈度区、洪涝灾害易发地区、山体滑坡和泥石流等地质灾害易发地区的各级各类城乡中小学存在安全隐患的校舍进行抗震加固、迁移避险,提高综合防灾能力。其他地区,按抗震加固、综合防灾的要求,集中重建整体出现险情的D级危房、改造加固局部出现险情的C级校舍,消除安全隐患。
二、工幼儿园抗震检测鉴定的程实施范围和主要环节
校舍安全工程覆盖.城市和农村、和民办、教育系统和非教育系统的所有中小学。
(一)对中小学校舍进行全面排查鉴定。各地人民报告组织对本行政区域内各级各类中小学现有校舍(不舍在建项目)进行逐栋排查,按照抗震设防和有关防灾要求,形成对每一座建筑的鉴定报告,建立校舍安全档案。2008年5月以后已经排查并形成鉴定报告的校舍,可不再重新鉴定。
(二)科学制定校舍安全工程实施规划和方案。根据排查、鉴定结果,结合中小学布局结构调整和正在实施的、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中西部农村初中校舍改造等专项工程,科学制定校舍安全工作总体规划和具体的实施计划与方案。
(三)区别情况,分类、分步实施校舍安全工程。对通过维修加固达到抗震设防标准的校舍,按照重点设防类抗震设防标准改造加固;对经鉴定不符合要求、不具备维修加固条件的校舍,按重点设防类抗震设防标准和建设工程强制性标准重建;对严重地质灾害易发地区的校舍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并实行避险迁移;对根据学校布局规划确应废弃的危房校舍可不再改造,但确保拆除,不再使用;完善校舍防火、防雷等综合防灾标准,并严格执行。 新建校舍按照重点设防类抗震设防标准进行建设,校址选择应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和有关部门发布的《汶川地震灾后重建学校规划建筑设计导则》规定,并避开有隐患的淤地坝、蓄水池、尾矿库、储灰库等建筑物下游易致灾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