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商标使用的说明
品牌的用途是什么意思?是否必须使用品牌?
商标的使用是品牌保护的一个关键方面。因为商标是为了区分公司的商品和服务与其他商品和服务的区别。
在不同国家的商标法中,品牌的使用是不同的。所有法律规定的共同点是,商标所有人必须在某个时候能够证明商标的使用。
在使用标记的情况下,例如在美国,必须在注册时定期提供商品和服务商标的使用证明。因为使用标记,保护从第一次使用的那天开始。
在欧洲共同体,也可以通过使用获得标志保护。品牌保护与使用无关。仅通过注册商标注册(注册商标)即可获得该商标。商标保护只能用于防止在登记册中登记类似商标。
品牌的目的是将一家公司的商品和服务与另一家公司的商品和服务区分开来。注册商标还需要在保护区内严格使用商标。如果注册注册商标的所有人在注册之日起5年内未对注册商标注册的商品或服务在保护区内认真使用商标,则商标注册可能因缺乏使用而被取消。如果在不使用的情况下有不合理的理由(例如:战争),商标的使用已经暂停5年,则同样适用。
什么算作商标的使用是有争议的。例如,在欧盟,在不影响商标的独特性的情况下,使用仅与部分不同的形式的符号就足够了。在其他州,必须以标记在登记册中登记的形式使用。
商品上的商标或其在保护区的陈述通常被视为使用,这些商品仅供出口使用。使用行为也适用于将标志粘贴到货物或其展示,或根据标志提供货物或将其置于市场上或为了所述目的而拥有它们。如果根据商标引入或执行商品并使用商业文件中的标志或出于上述目的在广告中提供或提供服务,则同样适用。
当商标注册的历史可以追溯到5年以上时,商标的使用起着重要作用,尤其是在异议程序和侵权诉讼中。由于在申请人为以后标记请求的在先商标的所有人从异议或诉讼提出的申请公布的在先商标注册之前,证明在过去五年内的储备之内,他的注册商品和服务,特别是那些他支持反对或投诉的商品和服务。
如果无法提供此证明,则反对或行动将被拒绝。如果较早的商标仅用于其注册的部分商品和服务,那么,为了审查异议,该商标应被视为仅针对所使用的商品或服务进行了注册。
在保护区内已经注册并且未经过认真使用的商品或服务连续五年注册的商标,可以在申请时被没收。
商标的使用通常通过提交文件来证明,该文件表明商标已用于商标注册中指明的每种产品和服务。由于使用的证据提交此目录提取,销售信函,商务信函,网站和其他商业单证从中可以从相对于特定的商品或服务特定的使用该商标,恕不另行通知推断。
建议在注册商标后,创建一个目录,在该目录中记录对各个商品和服务的商标的使用,并确保个人购物篮或个人服务的相应应用。如果您确保以促使您的品牌在产品上清晰可见的方式宣传每件产品,您可以尽可能地确保在必要时证明使用证明,
我应该注册哪些商品或服务?
当然,这取决于您目前想要使用该品牌的商品或服务。在任何情况下,必须在注册商标时考虑这些商品/服务。您的品牌规划还应包括您未来的商业计划。因为一方面,在注册后不能补充商标 -如果您在一段时间后注意到您希望将商标或服务用于注册时未指定的商品或服务,则可以品牌无法再添加。如果有关商品或服务未被商标申请中使用的其他术语巧合覆盖,唯一的选择是重新注册商标,
另一方面,应该记住,在注册之日起的一段时间后,商标必须实际并且明确地用于注册时指定的商品。否则,第三方可能因缺乏使用而全部或部分取消商标。必须记录用途的时期各不相同:在欧洲通常为5年,在许多其他国家仅为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