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请条件
1、注册资本、资产总额、营业收入均达5000万元以上,或者已在香港投资125万美元以上(1000万元人民币或港币),并已在广东省外经贸厅办理核准手续的国有企业、集体企业、民营企业,可以申请办理1个出入香港商务车指标(不予增办)。
2、对上一年度纳税额达到1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优先办理。
3、外资企业、“三来一补”企业以及已办理出境公务车的企业不予办理出境商务车指标。
(二)办事材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赴港投资的企业提交广东省商务厅《企业境外投资批准证书》;
3、香港公司《商业登记证》、《公司注册证书》(有限公司提交历次《公司注册证书》、无限公司提交查册);
4、银行出具《境外汇款申请书》和国际收支网上申报系统内已申报详细信息页(需银行版并加盖银行公章)。
5、驾驶人《内地居民往来港澳通行证》,且多次往返商务签注备案公司必须与申请公司一致。
办理港珠澳大桥粤港两地车牌与原先其他口岸的两地车牌(沙头角、深圳湾等)有什么区别?
1、指标限制:港珠澳大桥对于车牌的指标限制性较低
2、条件要求:
港珠澳大桥粤港两地车牌——境外公司投资到省内,省内企业近三年(含申办当年)纳税总额累计达到10万人民币以上即可申请第一辆,累计达50万人民币以上即可申请第二辆,累计达100万人民币以上即可申请第三辆,其他口岸已申请过车牌的车辆不受限制。省内公司近三年(含申办当年)纳税总额累计达到100万人民币以上即可申请一辆车的车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