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市房屋质量安全检测鉴定报告有资质单位
实行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制度后,工程质量验收由原来的验收等级核定变为验收备案的转变,
由原来以政府对工程质量的认定为主,改变为以参建各方责任主体对工程质量评定为主的转变,这是适应社会发展的需求。这就要求参加各责任主体充分认识到自身的权利和责任,认识到在工程建设过程中确保质量安全所处的重要位置,而政府监管重点转为监督抽查和对责任主体履职行为的监督,各参建单位要改变以往的思维模式,增强验收备案意识,认识自己的权利和责任,把工程验收备案工作落到实处。
(二)备案人员专业化培训
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是一项以业务为主的技术性工作,部分办理人员对于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的具体工作不是很熟悉,对验收备案经办人员进行专业化的培训,加大对新的规范、标准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这样才可以能使办理人员熟悉工作流程,规范所填写的备案材料,以提高验收备案工作的效率,增加验收备案的一次性通过率。
(三)加强部门之间的相互协作
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工作是一项系统性的整体工作,它不是单一部门的工作,需要多个部门的相互协调配合才可以完成。但由于这些部门的独立性,使得信息交流很困难,影响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工作的及时性,要建立一个以住建局为主,多部门相互配合的体系,以工作流程的形式,使申请备案的建设单位知晓,依照各自的责任,形成相互协助的模式,使得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工作顺利开展。
(四)加强验收备案管理
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制度已实施十五年,是国家的一项政策法规,但违法违规行为仍存在,尤其是未验收备案,先投入使用的现象较为普遍,防止这类违法违规行为的发生,一是要加大对建筑领域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罚力度,严肃查处违规行为;二是对违法违规行为要与企业资质审批相结合,严格审批条件;三是要建立诚信制度,对违法违规行为记录入档,制定相关制度,严格限制违规企业进入建筑市场。通过这些手段,有利强化验收备案管理工作,确保建筑市场的良性发展。
(五)建设备案信息平台
随着互联网技术的不断发展,网络验收备案信息平台也在不断完善。信息平台不仅使得备案手续的办理得以公开,也能使资料审核及整改的具体情况更为详细透明。通过工程验收备案数据的录入,简单便捷的对备案数据进行核对,使得工作效率得到较高的提升。工程项目竣工验收是工程项目施工阶段的后一个程序,是全面检验工程建设是否符合设计要求和施工质量是否符合要求的重要环节。随着工程建设领域内管理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政府在工程建设中的职能也发生转移――从过去偏重工程实体的质量监督转移到“规划、协调、监督、服务”的宏观管理上来。
根据《建设工程监理规范》中的有关规定,当单位工程基本达到竣工验收条件后,承包商应在自审、自查、自评工作完成后,填写工程竣工报验单,并将全部竣工资料报送项目监理机构,申请竣工验收。监理人员应依据有关建筑法律、法规、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设计文件及施工合同,对承包商报送的竣工资料进行全面审查,对工程实体的质量要进行检查,针对这两个方面存在问题,监理人员应要求并督促施工承包商限时进行整改。这种事后控制的监理工作就是所谓的竣工预验收,进行竣工预验收是为了检查各项工作是否达到了正式竣工验收的要求。
由于多数的业主不太了解工程项目建设程序,不太熟悉新的竣工备案制度;在竣工验收阶段监理人员不仅仅只是参与验收,而更重要的是积极地协助业主开展并完成验收工作。根据新的《暂行规定》和监理委托合同,监理人员只能按授权范围开展监理工作,不能越俎代庖取代业主的有关职责、行使业主的有关权力。业主作为工程项目的所有者、使用者,对工程质量是否满意、是否达到预定要求以及能否通过竣工验收拥有决定权。于是在竣工验收阶段很可能出现如下情况:监理人员对竣工资料及整改后的工程实体进行复查时,发现仍然存在一些的问题,暂时不能竣工验收。此时的业主则因多方面的原因交验心切,往往无视监理的意见,要求监理人员立即签署工程竣工报验单,此时如何正确、妥善地处理监理与业主的这种分歧与矛盾,就是此阶段监理服务过程的职能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