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斯沃琪国际展览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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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秋季香港电子展展馆安排
3号馆大会堂(“中国内地馆”):综合电子产品区
3号馆(Hall-3BCDEFG):视听产品、汽车电子及导航系统、电脑及周边产品、数码影像产品、个人电子产品、家用电器、电子游戏产品、电子保健产品、办公室自动化及设备、保安产品、电(通)讯产品区
5号馆(Hall-5BCDE):电子配件产品区
5E :i-World(手机周边产品)、可穿戴式电子产品、个人电子产品、
会议厅及前厅(CH):智能科技、航拍器及无人机、机器人专区、VR、创客区、3D打印
1号馆“品牌荟萃廊”(Hall-1ABCDE):数码娱乐、电子精品、家居科技、电源设备及配件、无线及通讯区
展品范围:
1.品牌荟萃廊:数码娱乐、电子精品、家居科技、电源设备及配件、无线及通讯
2.3D打印:三维打印机、3D打印机耗材、3D打印材料、3D素描器
3.视听产品:AM/FM收音机、扩音器、CD播放机、数码音响系统、耳机、设备、MP3唱机、MP4/手提多媒体播放机、背投式电视机、唱机及播带机、记录媒体、遥控器具、电视机遥控架、数码机顶盒、扬声器、VCD播放机、录像机等
4.电脑及周边产品:条形码阅读器、光盘驱动器、电脑用功能卡、电脑硬体/硬件、电脑键盘、电脑打印机、电脑素描器、个人电脑等
5.数码影像产品:数码摄影机、数码相架、数码摄录机、相片打印机、相片素描器等
6.电子配件:电池、电池充电器、电线及配件、连接器、电转流器、电插座、测量装置、金属探测器、万用仪表、电子产品开关等
7.电子游戏产品:电动玩具、电视游戏机、手持式游戏机、控制杆、电视游戏机配件等
8. 电子保健产品:空气净化机、酒精测试器、香熏机、血糖测量器、血压测量器、数码温度计、电卷睫毛器、电剃发器、电卷发器等
9.家用电器:空气调节机、冷风机、暖风机、杀虫器、雪茄保湿柜、电咖啡机、抽湿机、增湿机、电磁炉、熨斗、电榨汁机、电水煲等10.i-Worl
10.影音产品清洁用品、相机及摄影机袋、音响产品盒、CD 及 MD 袋、手提电脑套、电子用品及相机袋、手提电话套等
11.汽车电子及导航系统:汽车空调机、酒精测试器、汽车用影音产品配件、汽车零配件、汽车照明、汽车用电池充电器、汽车音响等
12.办公室自动化及设备:复印机、伪钞验测机、电子书写板、过胶机、碎纸机、销售点展示设备及技术、投影机、打咭钟等
13.包装及设计:防静电包装服务、电子原件包装、礼品包装、包装设计、包装设备及系统、包装材料等
14.个人电子产品:婴儿监察器、计数机、摄影机、伪钞验测机、跳字钟、电子精品、电子记事簿、电子计时器、电子翻译器、电筒等
15.保安产品:门禁系统、警报器、汽车防盗产品、闭路电视摄录机、闭路电视设备、闭路电视、电门钟、电子锁、家庭防盗产品等
16.电讯产品:模拟无线电话、婴儿监察器、蓝芽装置及配件、广播器材、来电显示器、流动通信设备、有线电话、数字音频广播等
17.穿戴式电子产品:活动量带、耳机手套、耳机帽、智能眼镜、智能手表、穿戴式相机制造商、穿戴式心拍计等
18. 机械人及无人操控技术:家用机械人、娱乐机械人、电动滑板车、智能保安机械人、无人驾驶*行器、无人航行器、航拍设备等
19.智能科技:物联网应用、智能电话系统及智能电话应用软件、商业应用软件、智能电话消费者应用软件、NFC应用、触控面板控制器等
20. 虚拟现实:3D眼镜、云端虚拟化软件系统、虚拟实境技术、动作感应器
参展手续:请您仔细阅读!
参加我司组织的2019香港秋季电子展,为保证贵司顺利的参展,我们对参展的相关手续做如下提示:
1、参展企业需填写《企业参展申请表》, 经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后,在报名截止日期前发送至我司。
2、在提交《企业参展申请表》后,请将展览服务费及展位费全款汇至我司账户(相关信息请见之后的付款通知)。汇款时,请注明“2019香港秋季电子展”字样。
3、我司在收到《企业参展申请表》和展位费及展览服务费的定金或全款后,优先把展位分配给参加贸发局推广套餐或其他广告的参展商,并参照历届参展情况和报名先后为贵司确认展位。如因展位面积有限或参展资料提供不完整未能满足贵司的参展要求,我司会将展览服务费及展位费全额退回,请予谅解。
4、请参展企业积极配合我司组展工作,按照程序、进度及我司的提示办理各项参展手续,由于企业的自身原因(如不能及时缴纳参展费用、赴港通行证及签注办理时间过晚无法按期成行、展品逾期到达指定集货地点等)而导致无法顺利参展,我司将尽全力降低参展企业损失,妥善处理,参展企业须承担已经发生的各项费用。我司保留对其展位进行处理的权力。
5、参展企业须自觉遵守途径及展会所在国家与地区的法律法规,尊重他人的知识产权,不在展会上展出侵权或可能涉嫌侵权的产品和技术;参展企业亦须加强对自身知识产权的保护。因参展企业违反途径或展会所在国家与地区的法律法规(包括涉嫌侵权、携带或展出违禁品)而产生的后果,由参展单位自负。我司不承担责任。
由于不可抗力因素或非我司责任(上述“二、参展手续”中第4款除外)导致出展计划无法履行的,我司将及时通知各参展企业,并退回参展单位已交付的除已发生费用外的其余款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