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改造加建安全检测报告办理流程
房屋使用过程中,可能发生使用功能改变,如房屋改办公楼、办公楼改商场等,也可能需要进行局部开设门洞、局部楼板开洞、局部抽梁拔柱等局部结构改变,这些因素对结构安全性均有影响,需要进行安全性检测评估,按照新的使用功能和结构布置验算结构构件并评估结构安全性。当功能和结构改变较大时,尚需进行抗震性能评估。房屋使用功能改变检测,主要检测房屋在改变功能荷载的情况下房屋的安全性和抗震性能的检测。
房屋安全检测鉴定对象:
什么样的房屋需要办理房屋安全检测鉴定
1、在施工场地周边的房屋,为了判别其在施工前后的安全性、判断受损程度、分析受损原因,在施工前后需要对房屋进行安全性鉴定;
2、临时性房屋需要延长使用期的时候,需要对厂房的安全性进行鉴定,为后续使用年限提供建议;
3、房屋达到的使用年限,有老化迹象,例如:主体结构出现裂缝、倾斜等异常迹象,危及房屋安全,需要对厂房的安全性进行鉴定;
4、房屋改变使用功能,明显增加负荷,有可能危及安全,需要对房屋的安全性进行鉴定;
5、发生过自然灾害(如水灾、火灾、台风、地震),影响厂房正常使用,需要对厂房的安全性进行鉴定;
6、危及厂房安全、正常使用的其它情形。
房屋
检测及验厂检测
厂房配套
1、办公 2、宿舍 3、食堂 4、电梯 5、配电量 6、消防
办理验厂检测鉴定报告,厂房验厂检测鉴定报告,厂房结构安全性检测鉴定报告,厂房承载力检测鉴定报告。范围内有效,欢迎来电咨询洽谈。
工业厂房特性
工业厂房按其建筑结构型式可分为单层工业建筑和多层工业建筑。
多层工业建筑的厂房绝大多数见于轻工、电子、仪表、通信、医药等行业,此类厂房楼层一般不是很高,其照明设计与常见的科研实验楼等相似,多采用荧光灯照明方案。机械加工、冶金、纺织等行业的生产厂房一般为单层工业建筑,并且根据生产的需要,更多的是多跨度单层工业厂房,即紧挨着平行布置的多跨度厂房,各跨跨度视需要可相同或不同。
单层厂房在满足建筑模数要求的基础上视工艺需要确定其建筑宽度(跨度)、长度和高度。厂房的跨度B:一般为6、9、12、15、18、21、24、27、30、36m......。厂房的长度L:少则几十米,多则数百米。厂房的高度H:低的一般5~6m,高的可达30~40m,甚至更高。厂房的跨度和高度是厂房照明设计中考虑的主要因素。根据工业生产连续性及工段间产品运输的需要,多数工业厂房内设有吊车,其起重量轻的可为3~5t,大的可达数百吨(目前机械行业单台吊车起重量Zui大可达800t)。工厂照明通常采用装在屋架上的灯具来实现。
厂房检测鉴定——混凝土的质量检测是很多人都关注的问题,那么,我们到底该如何进行检测呢?
混凝土内部状况的检测
在实际施工中,经常会因技术管理和施工的疏忽造成商品混凝土内部产生疏松、空洞、施工缝等问题,内部状况检测及时提出补救措施。现行的一般采用超声测缺,根据声时、振幅、波形等超声参量的变化与结构商品混凝土的密实度、均匀性和局部缺陷的状况来判断。
①如果存在缺陷,会出现超声波收发通道上的介质不连续,声波路程变长,声速差异是判断缺陷的参量之一。
②第二个参量是首波幅度高低,因为各介质声阻抗显着不同,使投射的声波产生不规则散射,造成超声波的较大损失,绕射到达的信号微弱,使得首波幅度下降。
③接收信号中的频率成分的变化也是超声测缺的一个研究方向,其原因是商品混凝土组织构造的不均匀性内部缺陷,使探测脉冲在传播过程中发生反射、折射。
④接收的波形也用作判断缺陷的一个参量,超声波在缺陷的界面上的复杂反射折射使声波传播的相位发生差异,叠加的结果导致接收信号的波形发生不同程度的畸变。
厂房存在哪些情况时,需要进行检测鉴定:
1、在房屋建筑上设置高耸物、搁置物或者悬挂物的,属于拆改房屋结构、明显加大房屋荷载或者在楼顶设置广告牌等高耸物的,应当由原房屋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设计方案,经房屋安全鉴定机构鉴定符合安全条件后,方可设置。
2、严重损坏的房屋一般不得装饰装修。确需装饰装修的,应当行房屋鉴定,并采取修缮加固措施,达到居住和使用安全条件后,方可进行装饰装修。
3、非住宅房屋装修涉及拆改房屋结构、明显加大房屋载荷的,应当由原房屋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设计方案,经房屋质量鉴定机构鉴定符合安全条件后,方可施工。
4、原有房屋改为公共娱乐场所或生产经营用房的,经营者应当向房屋质量鉴定机构房屋鉴定。
5、因发生自然灾害或者爆炸、火灾等事故危及房屋安全的,房屋所有人应当及时向房屋安全鉴定机构房屋鉴定。
工业厂房类别
根据产品生产特点,工业厂房大致可分为以下三种类型。
(1)一般性生产厂房:正常环境下生产的厂房。
(2)爆炸和火灾危险性生产厂房:正常生产或储存有爆炸和火灾危险物的厂房。
(3)处在恶劣环境下的生产厂房:多尘、潮湿、高温或有蒸汽、振动、烟雾、酸碱腐蚀性气体或物质、有辐射性物质的生产厂房。
高层厂房
高层厂房以高度24m为起算高度,是根据下列情况提出的:
(一)登高消防器材
我国不少城市尚元登高消防车,只有少数城市(如北京、上海等)配备了为数不多的登高消防车,其中引进的曲臂登高消防车,工作高度为24m左右,我国定型生产的CQ28型曲臂登高消防车,其Zui大高度为23m,24m以下的厂房尚能利用此种登高消防车进行扑救,再高一些的厂房就不能满足需要了。
(二)消防供水能力
目前我国城市消防队大多是配备解放牌消防车,这种消防车在Zui不利情况下直接吸水扑救火灾的Zui大高度约为24m左右。
(三)消防队员的登高能力
根据1980年6月在高层住宅楼进行一次消防队员登高能力测试表明,登高层之后要能够进行扑救战斗,其能力是有限的。登高八层、九层对多数队员来说还是的,其登高高度约为23m。
(四)与《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中规定的起始高度一致起来,该规范规定以高度大于24m为高层,故本规范也以24m为划分高层与多层的界限。
至于单层厂房有的高度超过24m(如机械工厂的装配厂房、钢铁厂的炼钢厂房等),因厂房空间大,耐火等级又多为一、二级,产生火灾危险性较小,故仍按单层厂房对待。高度超过24m的单层厂房内的局部生产操作平台,如炼钢厂房的加料操作平台,仍可算为单层厂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