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源县幼儿园房屋抗震检测报告
全国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实施方案明确要求,各地在工程建设中严格执行《办公厅转发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工程实施工作若干意见的通知》(〔2005〕44号)有关减免行政事业性和经营服务性收费等优惠政策,做好对工程建设收费的减免工作,努力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工程实施中涉及的市政公用基础设施配套费、城市消防设施建设费、人防易地建设配套费等行政事业性收费和墙改、散装水泥专项资金、绿化保证金等性,均应予以免收;涉及的经营服务性收费,在服务双方协商的基础上,提倡适当予以减收或免收。严禁收取明令取消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性,对自立项目、超标准收费等乱收费行为,将依法予以查处。对房屋改变使用用途、拆改结构布置、增加使用荷载、延长设计使用年限、增加使用层数、装修前及安装广告屏幕等装修加固改造前的鉴定或装修加固改造后的验收检测鉴定。房屋满足第一级抗震鉴定的各项要求时,房屋可评为满足抗震鉴定要求,不再进行第二级鉴定;否则应由第二级抗震鉴定做出判断。
答:全国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实施方案明确要求,工程实施中要健全工程资金管理制度,工程资金实行分账核算,专款专用,不能顶替原有投入,更不得用于偿还过去拖欠的工程款和其他债务。资金拨付按照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有关规定执行。严格杜绝挤占、挪用、克扣、截留、套取工程专款。保证按工程进度拨款,不得拖欠工程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