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承重检测鉴定过程中结构鉴定单位技术要求
厂房整体性不满足要求时,
可选择下列加固改造方法
01当墙体布置在平面内不闭合时,可增设墙段形成闭合,在开口处增设现浇钢筋混凝土框;
02 当纵横墙连接较差时,可采用钢拉杆、长锚杆、外加柱或外加圈梁等加固改造;
03楼、屋盖板支承长度不能满足要求时,应增设附加支座加大支承长度、托梁或采取增强楼、屋盖整体性的措施;
04当圈梁设置不符合鉴定要求时,应增设圈梁当墙体布置在平面内不闭合时,可增设墙段形成闭合,在开口处增设现浇钢筋混凝土框。
房屋承重适用范围和鉴定内容
评估应按每种构件、每一子单元或鉴定单元分别进行且评估结果应以不同的适修性等级表示每一层次的适修性等级分为四级。
c当委托方不要求给出可靠性等级时民用建筑各层次的可靠性可采取直接列出其安全性等级和使用性等级的形式予以表示当安全性等级较低时应按安全性等级确定以使用性等级确定对评级较低的鉴定单元提出处理意见时宜对其适修性进行评估。a. 对评级较高的鉴定单元或子单元应予以修复使用。 b. 对评级较低的鉴定单元或子单元宜考虑拆换或重建。 c.对有纪念意义或有文物、历史、艺术价值的建筑物不进行适修性评估而应予以修复和保护。
4.安全性鉴定评级方法:第一层次是评定单个构件的安全性等级根据构件的不同种类按各构件的承载能力R/γoS、构造、不适于继续承载的位移或变形和裂缝受力和非受力的等检查项目因构件和材质不同略有差异分别评定每一受检构件的等级并取其中Zui低一级作为该构件的安全性等级。第二层次是子单元的安全性鉴定将房屋结构按地基基础、上部承重结构和围护系统的承重部分划分为三个子单元按6.2节至6.4节规定的鉴定方法和评级标准进行评定。第三层次是鉴定单元房屋整体结构的安全性鉴定评级应根据其地基基础、上部承重结构和围护系统承重部分等的安全性等级以及与整幢房屋有关的其他安全问题进行评定。鉴定单元的安全性等级应根据子单元的评定结果按8.1节规定的原则进行。
5. 正常使用性鉴定:第一层次是评定单个构件的正常使用性等级根据不同的材料种类按各构件的位移或变形、裂缝受力和非受力的、锈蚀钢材、风化砌体和腐朽木材等检查项目因构件和材质不同略有差异分别评定每一受检构件的等级并取其中Zui低一级作为该构件的安全性等级。第二层次是子单元的正常使用性鉴定评级将房屋结构按地基基础、上部承重结构和围护系统划分为三个子单元按7.2节至7.4节规定的方法和标准进行评定。第三层次是鉴定单元房屋整体结构的正常使用性鉴定评级应根据地基基础、上部承重结构和围护系统等三个子单元的使用性等级以及与整幢房屋有关的其他使用功能问题进行评定并按三个子单元中Zui低的等级确定。
6. 房屋可靠性评级:房屋可靠性评级应按第3.2.5条划分的层次以其安全性和正常使用性的等级为依据逐层进行并根据第9.0.2条和9.0.3条的规定进行处理。
7. 房屋适修性评估: 房屋适修性评估应按第3.3.4条的规定进行并按10.0.2条的提出的原则提出处理建议。
七、可靠性鉴定报告的编写方法:可靠性鉴定报告的编写内容主要有以下几个项目房屋概况、鉴定目的和范围鉴定内容和依据检查检测项目和结果、构件和结构计算、损坏原因分析和构件鉴定评级、子单元和鉴定单元鉴定评级、鉴定结论、处理意见与建议、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