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改造加建/装修改造结构质量检测鉴定备案单位
鉴定之后如何处理?
01观察使用
适用于采取安全技术措施后,尚能短期使用,但需继续观察的房屋。
02处理使用
适用于采取适当技术措施后,可解除危险的房屋。
03停止使用
适用于已无修缮价值,暂时不便拆除,又不危及相邻建筑和影响他人安全的房屋。
04整体拆除
适用于整幢危险且无修缮价值,需立即拆除的房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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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收费
01检测
房屋经安全鉴定后,鉴定机构可以收取鉴定费。房屋所有人和使用人都可以提出鉴定申请。经鉴定为危险房屋的,鉴定费由所有人承担;经鉴定为非危险房屋的,鉴定费由申请人承担。
02维修
维修费用由房屋所有者负担。房屋所有人确有经济困难无力治理时,其所在单位可给予借贷;如系出租房屋,可以和承租人合资治理。经鉴定机构鉴定为危险房屋,并需要拆除重建时,有关部门应酌情给予政策优惠。中央还特地设立农村房屋补助资金帮助地方开展农村危房改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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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强制维修
如房屋所有人拒不按照处理建议修缮治理,或使用人有阻碍行为的,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有权指定有关部门代修,或采取其他强制措施。发生的费用由责任人承担。
谁来提出鉴定申请?
据介绍,房屋质量鉴定,主要分两种类型,一是房屋现状鉴定,主要针对单套住房的一些质量问题。住户可自行申请,凭借房屋产权证等,租户觉得房屋质量有问题,也可以申请,要经得房东同意,同样要出具产权证。
第二种即为危房鉴定。这需要整栋楼全体住户的共同申请,因为所谓“危房”就是来确定整栋楼的问题了,不可能是一两套房子的问题。如果是新交付的房屋,那么还需要和开发商共同申请。律师说,在现实中,有些业主组织起来自行找一家鉴定机构鉴定,鉴定结果开发商可以不认可。一般来说,如果居民的鉴定目的是证实楼房为危房又要开发商承担责任的,一般是由居民直接起诉开发商,由法院来决定是否需要鉴定。这样出来的鉴定结果也是法律效力的。至于鉴定单位的选择,有些城市的法院目前在这类起诉中的做法是:法院内有一个鉴定机构库,从库里随机抽取鉴定单位,再征求双方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