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南县房屋加建检测报告找什么机构办理
房屋加层改造安全检测报告办理中心新闻——原有地基的利用问题:
近年来,各单位为解决各类用房的严重不足,对原有建筑物、构筑物进行增层和扩建改造。如果这类项目的地基承载力也象新建工程那样计算,则绝大多数情况要进行地基处理。这样势必造成施工复杂,工程量大,施工工期延长,甚至无法处理,以至影响生产和效益,故此提出在荷载长期作用下,地基土的利用问题。
1 常用地基处理方法
旧有建筑物改造时,一般均可引起地基上荷载的变化。通常有以下三种处理方法:
(I)加固基础,扩大基底面积,使新增荷载由扩大的基底面积来承担。
(2)分析原有建筑物的荷载情况及基础资料,确定原设计中承载力是否留有可供利用的余地。
(3)将原有建筑上可以拆除的设备、墙体拆除,或用轻质材料代换来平衡附加荷载。上述三种方法,都有诸多限制条件。而对于许多工期要求紧、现场拥挤、投资有限制、施工复杂而又缺乏原始设计资料的工程则可以利用在荷载长期作用下,原有地基承载能力的提高这一经济、有效的方法。
2 原有地基承载力确定
2.1原有地基承载力提高的机理
在荷载长期作用下,原有地基承载力提高,这主要是因为地基受荷后产生了压密固结。具体表现为
(1)土体矿物颗粒本身的压缩;(2)孔隙中水和空气的压缩;(3)水和空气从空隙中被挤出.主要表现为土中孑L隙体积的减少,土体颗粒相应发生移动,靠拢挤紧,从而使其压缩模量增加,强度提高。
2.2 原有地基承载力近似计算
根据有关资料,认为下面所述的原地基上新承载力的近似计算方法较为适用。地基土上新的承载力主要取决于下列因素:(1)建造年限;(2)土体类别;(3)原建筑物荷载值的大小;(4)原天然地基承载力,该值可由地质勘探资料提供;(5)原设计中地基承载力的利用程度。其中改造前的基底应力可以从原设计文件中查取,也可以根据现状估算。保守的办法是认为原设计将地基承载力全部利用不留余地,即Po=f,,原地基土在荷载长期作用下,新的承载力f可表达为式(1):
f=H’????(1)
其中:f-一新的地基承载力的设计值(kPa)
f,——原天然地基承载力(kPa)
l广一荷载长期作用修正系数系数k的确定,参考《建筑技术资料》丛集所引用的原苏联有关原有基础的加固与利用之中的分析,通过几个实例的校核验证,
k=Po/2i~+1????(2)
其中:P 改造前基底应力(kPa)
f 改造后基底应力(kPa)
考虑到改造工程的复杂性,以及有关文献建议承载力大增长值不宜大于原有地基承载力的5O%,即1.0<k<1.5。
房屋加层方法选择的原则
1 房屋加层的主要方法可采用直接加层法改变荷载传递加层法外套结构加层法等当有成熟经验时亦可选用其他行之有效的加层方法。
2直接加层法即在原有房屋上不改变结构承重体系和平面布置直接加层的方法适用于原承重结构与地基基础的承载力和变形能满足加层的要求或经加固处理后即可直接加层的房屋加高的层数不宜超过三层。
3改变荷载传递加层法即原房屋的基础及承重结构体系不能满足加层后承载力的要求或由于房屋使用功能要求需改变建筑平面布置相应需改变结构布置及其荷载传递途径的加层方法适用于原房屋墙体结构有承载潜力增设部分墙体柱子或经局部加固处理即可满足加层要求的房屋加高的层数不宜超过三层。
4外套结构加层法即在原房屋外增设外套结构框架一剪力墙或框架等使加层的荷载通过外套结构传给基础的加层方法适用于需改变原房屋平面布置原承重结构及地基基础难以承受过大的加层荷载用户搬迁困难加层施工时不能停止使用且设防烈度不超过8度为1,2,3类场地的房屋加层。
农村建房中房屋擅自加层违法什么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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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擅自加层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2、第六十四条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尚可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实施的影响的,限期改正,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无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影响的,限期拆除,不能拆除的,没收实物或者违法收入,可以并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第六十五条在乡、村庄规划区内未依法取得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乡、镇人民政府责令停止建设、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可以拆除。第六十六条建设单位或者个人有下列行为的,由所在地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拆除,可以并处临时建设工程造价一倍以下的罚款:
(一)未经批准进行临时建设的;
(二)未按照批准内容进行临时建设的;
(三)临时建筑物、构筑物超过批准期限不拆除的。第六十七条建设单位未在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后六个月内向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报送有关竣工验收资料的,由所在地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限期补报;逾期不补报的,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第六十八条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作出责令停止建设或者限期拆除的决定后,当事人不停止建设或者逾期不拆除的,建设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可以责成有关部门采取查封施工现场、强制拆除等措施。第六十九条违反本法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