厂房安全检测鉴定办理流程
5当结构构件受到不可忽略的温度、地基变形等作用时,应考虑它们产生的附加作用效应。
6材料强度的标准值,应根据构件的实际状况和已获得的检测数据按下列原则取值:
1)当材料的种类和性能符合原设计要求时,可按原设计标准值取值;
2)当材料的种类和性能与原设计不符或材料性能已显着退化时,应根据实测数据按国家现行有关检测技术标准的规定取值。
7当砼结构表面温度长期高于60℃,钢结构表面温度长期高于150℃时,应按有关的现行国家标准标准规范计入由温度产生的附加内力。
8结构或构件的几何参数应取实测值,并结合结构实际的变形、施工偏差以及裂缝、缺陷、损伤、腐蚀等影响确定。
厂房安全检测鉴定办理流程——厂房房屋建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所有权人应当委托鉴定机构进行安全鉴定:
(一)出现开裂、变形等结构损伤的;
(二)出现地基不均匀沉降的;
(三)遭受地震、洪水、泥石流、风灾等自然灾害,可能导致结构损伤的;
(四)因火灾、爆炸、碰撞、振动等原因,可能导致结构损伤的;
(五)擅自变动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的;
(六)进行结构改造或者改变使用用途可能影响房屋建筑安全的;
(七)毗邻的建设工程施工可能影响房屋建筑使用安全的;
(八)经安全评估发现房屋建筑存在安全隐患需要进行安全鉴定的;
(九)其他依法应当进行安全鉴定的。
有关行政部门根据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委托房屋安全鉴定机构进行安全鉴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