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安服务许可证申请的大概条件如下:
(1)有不低于人民币100万元的注册资本(如今已不需要实缴);
(2)拟任的保安服务公司法定代表人和主要管理人员应当具备任职所需的专业知识和有关业务工作经验,无被刑事处罚、劳动教养、收容教育、强制隔离戒毒或者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等不良记录;
(3)有与所提供的保安服务相适应的专业技术人员,其中法律、行政法规有资格要求的专业技术人员,应当取得相应的资格;
(4)有住所和提供保安服务所需的设施、装备;
(5)有健全的组织机构和保安服务管理制度、岗位责任制度、保安员管理制度。
三、转让的保安服务公司情况如下:
许可证:保安服务许可证
经营范围:门卫、巡逻、守护、随身护卫、安全检查、安全风险评估、秩序维护
股权架构:2个自然人
1.转让意向:明确。
2.公司目前业务:主要业务每年利润100万左右。
3.出让方式:是牌照+业务+资产。
1、问:请简要介绍一下保安服务条例的主要内容?
(一)明确了保安服务的范围。
为了将保安服务活动全部纳入公安机关监管,条例对保安服务范围作了三个方面的规定:一是保安服务公司根据保安服务合同,派出保安员为客户单位提供的门卫、巡逻、守护、押运、随身护卫、安全检查以及安全技术防范、安全风险评估等服务;二是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招用人员从事的本单位门卫、巡逻、守护等安全防范工作;三是物业服务企业招用人员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开展的门卫、巡逻、秩序维护等服务。其中,自行招用保安员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物业服务企业,在条例中统称自行招用保安员的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