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这边的保险公估公司注册条件,和注册资金要求
保险公估牌照办理需求的条件与流程:
1.法律依据
(1)保险法
(2)保险公估机构监管规定
2.注册资本
(1)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
3.经营范围
(1)保险标的承保前和承保后的检验、估价及风险评估
(2)保险标的出险后的查勘、检验、估损理算及出险保险标的残值处理
(3)风险管理
(4)中国保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
4.设立条件
(1)股东、发起人或者合伙人信誉良好,Zui近3年无重大违法记录
(2)公司章程或者合伙协议符合有关规定
(3)董事长、执行董事和管理人员符合规定的条件
(4)具备健全的组织机构和管理制度
(5)有与业务规模相适应的固定住所
(6)有与开展业务相适应的业务、财务等计算机软硬件设施
(7)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保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
5.设立程序
(1)申请设立保险公估机构,全体股东、全体发起人或者全体合伙人应当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向中国保监会办理申请事宜
(2)中国保监会依法批准设立保险公估机构的,应当向申请人颁发许可证
下面简单例举一些保险公估牌照办理需要的流程条件。
保险经纪是指作为保险持有人或潜在的保单持有人的代理人,经营在香港或从香港洽谈或安排保险合约的业务的人,或经营就有关保险的事宜提供意见的业务的人。保险合约是指含有保险成分的合约名词,当任何人士作为保单持有人或潜在保单持有人的代理人,就含有保险成分的合约(不管保险成分有多少)提供意见或安排此等合约,即视作经营保险经济业务。该人必须根据条例想保险业监管局申请授权或获得保监局的认可,成为保险经济团体的一员。
保监局在根据第69条授权任何保险经纪之前,须信纳申请的保险经纪至少符合保监局所指明的Zui低限度规定。同样,保监局在根据第70条认可任何保险经纪团体之前,须信纳申请的团体在其规例中有足够的条文以使其成员符合所指明的Zui低限度规定。
保监局所指明的Zui低限度规定有︰
(a)资格及经验;
(b)资本及净资产;
(c)专业弥偿保险;
(d)备存独立客户帐目;
(e)备存妥善的簿册及帐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