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环保局环保批文办理程序和申请材料
1.《深圳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审批申请表》
2.Ⅰ类项目:提交由具有相应环境影响评价资质的机构编制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2份并附有关单位、专家和公众的意见及采纳或者不采纳的说明1份
Ⅱ类项目:提交由具有相应环境影响评价资质的机构编制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2份
3.工商部门出具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或《营业执照》
4.使用场地
5.计划部门立项批文和规划部门出具的《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
地址:光明区上村社区永盛大厦10楼1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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