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2月5日,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SAC发布了第27号公告,其中包含了标准《便携式电子产品用锂离子电池和电池组安全要求》在内的234项国家标准。标准代号为GB31241-2014,从标准GB可以看出,该标准为国家强制性标准,并且该标准已于2015年8月1日正式实施。
二、电池GB31241检测报告适用的产品:
本标准适用于便携式电子产品用的锂离子电池和电池组,如笔记本电脑,PDA,手机,无线电话,蓝牙耳机,对讲机,便携式电视机,便携式DVD播放器,MP3/MP4播放器,照相机,摄像机,录音笔,电子导航器,数码相框,游戏机,电子书等。
三、电池检测需要做的检测项目:
1.容量测试:电池样品的实际容量应大于或等于其额定容量,否则不能作为型式试验的典型样品。
电池先按照规定的充电程序充满电,搁置10MIN,再按照规定的放电程序放电,放电时所提供的容量即为电池的实际容量。
2.样品预处理:电池按照规定的充放电程序进行两个充放电循环,充放电程序之间搁置10MIN。
3.常温外部短路:将电池按照规定的试验方法充满电后,放置在20度正负5度的环境中,等电池温度达到20度正负5度后,再放置30MIN。用导线连接电池正负极端,并确保全部外部电组为80m20m。试验过程中监测电池温度变化,当出现以下两种情形之一时,试验终止:
a)电池温度下降到比峰值低20%;
b) 短接时间达到20h。
电池应不起火、不爆炸,高温度不超过150度。
4.高温外部短路:将电池按照规定的试验方法充满电后,放置在55度正负5度的环境中,等电池温度达到55度正负5度后,再放置30MIN。用导线连接电池正负极端,并确保全部外部电组为80m20m。试验过程中监测电池温度变化,当出现以下两种情形之一时,试验终止:
5.过充电:将电池按照规定的试验方法放完电后,先用3CA及制造商推荐充电电流的3倍中较大值恒流充电至下表的试验电压,用该试验电压恒压充电。
对于其他材料体系用的电池的试验电压至少应为4.6V。试验过程中监测电池温度变化,当出现以下两种情形之一时,试验终止:
a)电池持续充电时间达到7h及制造商定义充电时间中较大值;
b) 电池温度下降到比峰值低20%。
电池应不起火、不爆炸。
6.强制放电:将电池按照规定的试验方法放完电后,以1CA电流反向充电90MIN.
质检报告的意义
1.向用户提供合格的产品,扩大市场份额,从而降低质量成本
2.获得合格的原材料、外购件及外协件,保证企业产品质量
3.为企业的索赔提供依据
4.使工艺过程处于受控状态,可以确保生产出合格的零部件
了解完质检报告,相信大家也想了解申请办理质检报告的流程。
办理质检报告的流程:
1.拨打我们的联系电话,告知需求
2.发送产品图片或者说明书,评估费用
3.邮寄样品
4.填写申请表
5.签订合作合同,付款等事宜
6.开案测试
7.测试合格
8.出具质检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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