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口到国外的货物需要办理退运,怎样办理退运,香港旧产品怎样退运到大陆进行维修再出口。
第一:原产于中国的货物出口到国外因产品问题需要办理退运
第二:货物退运回来维修好之后再出口
第三:货物退运到保税区免保证金,免繁杂的退运申请手续
第四:货物退运到保税区没有时间限制
出口货物因产品质量,包装,标签,破损等原因被国外买方要求退运的。为企业工厂代理出口货物退运手续,退运方案策划以及实施。出口退税、转口贸易、退港维修、进出口报关、出口加工区保税仓储、余料结转等出口加工区服务。
为什么不选择直接退回工厂??:
1.对于正常报关出口的货物已经完成了整个出口流程,再退运回到工厂的时候相当于正常进口,需要交进口税费;(不再出口);
2.交与货值同等的保证金退回工厂,在海关监管规定的时间内(一般是一个月)复出口,海关退保证金;
3.极好的方法是:货在香港直接转关退运到坪山出口加工区。
优势是:坪山出口加工区是二线海关,不需要在一线海关报关,备案后,直接把货物拉到坪山出口加工区,入仓仓储。节省货物存放在香港的高额仓租。免出口时的单证,免去保证金。管理安全完善。
深圳坪山出口加工区(保税区)办理出口货物退运保税仓储返修:
无需国外出具退运证明文件。
无需向原出口港申请退运手续。
无需按一般贸易征税进口。
无需保证金。
货物存放在坪山出口加工区我司海关监管仓库,企业可以安排人员进区对货物进行加工返修。并且可以申报维修工具进区。
对维修好的货物通过香港申报出口。
是目前省时、省力、省费用的退运方案。
深圳坪山出口加工区(保税区)
什么叫退运货物?
退运进出口货物是指货物因质量不良或交货时间延误等原因,被国外买方拒收退运或因错发、错运造成的溢装、漏卸而退运的货物。
如何处理退运货物?
退运货物的处理相对来讲比较繁琐,需要根据货物的不同情况来选择具体的退运方式。
第一种方式:一般贸易进口
如果货物出口时按照正常的报关报检程序出口,则一般进口时可以按照一般贸易进口的方式进来。具体又分为以下三种情况:
情况一、已办理退税,退关退货的处理。
出口企业出口货物发生退关退货后,出口企业必须向所在地主管出口退税的税务机关办理申报手续,补缴已退(免)的税款,如果退运的货物已经申报办理退税的,并分别依以下情况予以处理:
(一)如出口企业将退关退运货物加工整理,更换相同规格型号的货物重新出口,或将退运货物退给供货企业不再出口的,出口企业应持有关凭证到其主管退税的税务机关申请办理“出口商品退运已补税证明”及“进货退出及索取折让证明单”(以下简称“证明单”),出口企业或供货企业凭证明单冲减当期销售收入和销项税额。
(二)出口企业将退关退运的货物转为内销的,应持有关凭证到其主管退税税务机关办理“出口转内销证明单”,作为其内销时进项抵扣凭证。
情况二、已申报、未办理退税、退关退货的处理
出口企业将购进货物的增值税专用(抵扣联)报送给主管出口退税税务机关后,货物发生退货而转作内销或部分内销的,企业须向主管出口退税的税务机关申请办理“出口商品退运已补税证明”,其应退税款在退税总额中予以扣除或比照已退税业务补交税款(已申报资料正常办理退税)。外贸出口企业还应填列“出口货物转内销证明”,经主管出口退税税务机关签章后,作为内销时抵扣进项税额的凭证,企业申报的增值税专用税款抵扣联)留存退税机关。
情况三、未申报退税,退关退货的处理
对出口企业尚未申报退税却已发生退关退货并转作内销的,由于有关原始单据在企业,由出口企业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有关原始单据,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后,在书面申请报告及原始单据上签注“未办理".
第二种方式:快递进口
如果货物出口时是通过买单或者委托其他进出口公司出口,退运时通常可以考虑快递进口的方式。这样手续简单,时间上比较短,一般当天上午申报,下午即可放行到货。
第三种方式:货入保税区加工复出口(推荐)
由于深圳出口加工区是保税区有境内关外的政策,从国外退运的货物退到保税区还等于货物留在国外,还没有进入国内海关所管辖的范围无需向海关申请退运货物.此种处理方式的优点是:
1、无须办理复杂的退运手续,无需向海关申请退运货物无需交纳保证金,无须报进口关。
2、复杂问题简单化,节约时间、成本.特别是从香港码头提货到深圳出口加工区(带办理手续时间)只需三个小时,国内厂家可以自带工人到区内维修,成本是在香港维修费用三分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