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运货物是指原出口货物或进口货物因各种原因造成退运进口或者退运出口的货物。退运货物包括一般退运货物和直接退运货物。
一般退运货物是指已办理申报手续且海关已放行出口或进口,因各种原因造成退运进口或退运出口的货物。
直接退运货物是指在进境后、办结海关放行手续前,进口货物收发货人、原运输工具负责人或者其代理人(以下统称当事人)申请直接退运境外,或者海关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责令直接退运境外的全部或者部分货物。
退运进口货物,因故退运进口货物,如属加工贸易保税货物,凭《登记手册》和原进口货物报关单办理出口退运手续,贸易方式填报为“来料料件退换”或“进料料件退换”;如加工贸易合同停止执行,料件退运后不再复进口的,贸易方式填报为“来料料件复出”或“进料料件复出”。
原出口货物退运进口,经海关核实后不予征收进口税款,但原出口时需要征收出口税的,原征出口税款不予退还。
货物进出境后,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可由发货人或收货人向海关申请办理退运手续:
(一)质量不合格,且双方达成书面退运协议;
(二)货物的型号与购货合同的规定不符,且双方达成书面退运协议;
(三)错发、错运而造成的溢装、漏卸而退运的货物;
(四)海关按国家规定责令退运的货物。
货物出口到国外,出口报关手续已完结海关是不允许退港的,如果货物需要从原出口港申请退运,则需要提供目的港海关的退运证明,退运的详细说明文件向我国原出口报关地海关申请办理退运手续。这样企业就可以办理货物退运回到工厂进行返修,等。
缺点是:退运证明文件不容易提供,向海关申请退运手续非常复杂,一般海关需要半年时间才能审批,需要企业交与货值同等的保证金并且在规定的时间内要维修好出口。
货物退运有好几种可能,有退运返修再出口的,和退货不能再出口的等。
一,出口货物退运返修再出口的流程:
1、货物从国外退运回到国内出运港的报税区或办理海关监管运到出口加工厂监管维修加工。
2、如果是退运到保税区是的选择,这样工厂派人到保税区维修,维修工具和物料报关进保税区的保税仓;
3、维修完成,成品货物转关到出口港海关,维修工具报关出保税区;
4、由出口地海关报关再出口到外国客户手中。
加工区/保税区退运返修的优点
5、手续简单:免保证金、免税、免证、免协议、免商检、免报关,只需提供装箱单及形式发票由报关行备案申报即可入境;
6、时效快:货物达到出口地码头后,即可拉回保税仓进行加工;工人入区无需签证、自由进出加工区;货物维修好后可以从出口地码头再出口;
7、成本低:人工成本及场地等维修成本均比低;
8、无负面影响:货物到港后是保税区维修资质向海关申报入区,维修好之后再向海关申报出区,这样省了退运进口报关缴税等繁琐手续。
9.报关资料:
1)、申报的退运维修货物(HS编码、申报要素等);
2)、退运货物的装箱明细;
3)、通关单(货物如需法检);
4)、提供相关证件(如涉及3C认证);
5)、详细所需提供资料,请来电咨询;
出口货物退运保税区维修的优点:
保税区的功能十分强大,说保税区的功能跟香港的功能一样,区别就是保税区是在中国境内的区域,它是由海关监管的区域。货物进入保税区视同出口,出去保税区回到国内视同进口。货物从香港直接进入保税区只需要做一个简单的转关手续,无需办理进口货物手续。
(1)无须报进出口关、无须办理一般贸易增税进口、,无须交保证金,无需商检。
(2)复杂问题简单化,节约时间、成本。(免掉商检费、报关费、以及一些特殊需要维修的单证。)
二。出口货物到国外后被退货的办理手续。
外贸企业出口货物发生退运的,应先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开具《出口货物退运已补税(未退税)证明》并携其到海关申请办理出口货物退运手续。
出口企业发生退货,需在出口退税申报系统进行退运证明录入,生成电子数据,持纸质退运已补税(未退税)证明申请表等资料去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出口商品退运证明。
外贸企业发生退运的,已申报退税的,需先补税,未申报退税的,不需补税。申请开具《出口货物退运已补税(未退税)证明》时应填报《退运已补税(未退税)证明申请表》,
办理出口退运需要提供的资料:
1、原出口报关单 (退运发生时已申报退税的,不需提供)
2、原出口出口发票,箱单、合同
3、收发货人双方关于退货协议
4、企业关于货物退运说明
5、退运进境的报关单、合同
6、若属加工贸易,还需要提供加工贸易手册
7、海关需提供的其它相关资料
8.主管税务机关要求报送的其他资料。
出口货物目的港无法清关,出口货物因质量、包装、破损等问题被要求退运,出口货物退运报关,为出口商解决境外商品退运服务、返修等问题,坪山出口加工区由其境内关外的性质,货物退运到出口加工区相当于货物还在境外,可以进行返修贴标等,返修产品当天海关备案,就可直接进口到浩通国际物流公司保税仓库维修车间,进行返修加工。
在外贸企业出口退税申报系统录入退运证明的操作说明:
进入外贸企业出口退税申报系统-进入向导-单证申报向导,
(1)第二步-单证申报数据录入-退运已补税(未退税)证明申请表-录入数据后‚点击“设置标志”;
(2)第五步-生成正式申报软盘-打印单证申报数据-退运已补税(未退税)证明申请表;
(3) 第五步-生成正式申报软盘-生成单证申报数据。
三 外贸企业退运时的账务处理:
冲减退运收入:
借:应收外汇账款(红字)
贷:主营业务收入-出口收入(红字)
借:主营业务成本(红字)
贷:库存商品(红字)
借:主营业务成本(征退税率之差)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征退税率之差)
对已办理申报退税的出口货物,根据其主管税务机关规定的应补交税款,作如下会计分录: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
主营业务成本(消费税退税)
贷:银行存款
四.关于出口货物退运返修问题的经验
1,退运
这属于货物返修操作流程.进口报关时要出具出口时的报关单并且向海关交纳一定的保证金,如果没有交纳保证金按退运货物处理的话,到时货物就不能复出口了.补修完后货物出口报关需提供单据:invoice,装箱单,进口报关单,海关申请书,返修合同,等等
2,返修
1.复进口后再出口给客户.境内关外的功能进行返修。
2.复进口后不出口给客户.已到手的出口退税就不用还税所了.
你需要办理的事情有:
A.先到商检办理一份质量不合格的证明(这是货到口岸后商检部门才去办的),所需资料:原出口关单,合同,invoice,装箱单,双方办理退货的协议书等(因为可能有地方差异建议在退货前先到当地商检了解一下,我这里没有把全部的单证都列下来)
B.到当地的税所或外管局出一份已退税可未退税的证明,以便到时向海关提交.
C.当你和外商的退货协议,商检的质量不合格证明,税所的证明等都出来以后,再向海关提交原出口的报关单,合同,invoice,核销单,装箱单,进口的装箱单,报告以及上面所提的三份单.(这是我们当地所需的资料,各地关区可能有所不同,需要再到当地海关了解).当然如果是情况2的话,所出口退了的税合在下一批税中补给税所.
要确定到底是退运还是返修
1,如果退运是指出口的货物因为货物的原因客人不满要求退货,只用退回来。如果是是退运,那么就涉及退税,外汇原路返回
2,返修是指出口到国外的货物在保修期内由于质量的原因要求退运回来返修再发往国外,如果是返修就还有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缴纳保证金。
五,案例分析
国内一工厂出口一批机器到欧洲,一年后客户发现有的产品出现不良。客户要求退运回工厂维修,但由于该批货物已经出口超过一年,不能按退运报回国内维修。工厂只能选择一般贸易增税进口或其他方式回到国内维修,再出口到国外。这样一来将会给工厂带来很多不便,会占用工厂的大量资金。
1、做直接退运到工厂的话一般要以下资料(哪个口岸出,退回哪个口岸):
1).退运申请,加盖公章。此处的公章请注意,必须盖原出口单位的公章。因为现在有部分公司是由代理公司出口的,出口是用代理公司的核销单,这里的公章就必须是代理公司的。
(申请也就是情况说明,是整个单据里面Zui重要的,一般要写致某某海关,原出口数量,退运数量,退运缘由。些比如我司保证上述情况属实,由于以上陈述不实而引起的一切责任、风险、费用都由我司承担!恳请贵海关能尽快以进口通关为感谢!)
2).退运协议(中英文对照),复印件即可。上面也要写明原出口数量,毛重,净重,金额,退运数量,退运缘由,退运协议一般双方签字就可以。往往叫国外客人签字比较麻烦,自己代签就好,再在自己公司的落款处盖公章。
3).与客人之间关于退运事情的来往邮件,重点部分翻译为中文,盖公章。不同的地方有不同的要求,有的地方不用,我这里也不用,但还是加进去了,多做一份准备,到时候海关真要我们提供,时间一急就弄的手忙脚乱了,事先准备一份就算货代没说,因为很多事情货代他们也根本不清楚,有的甚至没操作过。
4).进口单据:发票,装箱单.复印件即可。(一般客人都会提供发票,装箱单,但如果客提供的不顶用,如净重不对,和清关所需不一致,可自己做一份,反正是COPY件,海关又没见过原件)
5).原出口整套单据:出口报关单出口退税联与核销收汇联(就是报关单的绿联和黄联),一定要正本。原出口发票,装箱单,合同,复印件即可(如已退税到税务局开补税证明)
6).出口商品退运已补税证明.非常重要。这个去税务局办理的。这个证明一定要早办,不然等船到港需要向海关清关了,集装箱堆在码头要有滞箱费了。
六:出口货物退运要考虑以下一些因素:
1.是要搞清楚是什么原因造成的退运?
2.时间问题,货物进出是否满一年,超过一年的和没超过一年的要做分别处理
3.原进出口贸易方式?是一般贸易出口?还是买单方式?还是不正常渠道出口?
4.出口退税问题,是否已经退税?如果退税,海关肯定要你补回去
5.其他问题:有没有收汇?有没有退税?有没有核销?退运货物的货物方向:是进来不出去了,还是翻修后再出口??
要特别注意商检和特别监管的货物!!
6、进口退运的报关手续
退运进口报关手续:
(1)原出口货物退运进境时,若该批出口货物已收汇,已核销,原发货人应填写进口货物报关单向进境地海关申报,并提供原货物出口时的出口报关单,现场海关应凭加盖有已核销专用章的外汇核销单出口退税专用联正本(海关留存复印件,正本退还企业)或国税局《出口商品退运已补税证明》以及保险公司证明等有关资料办理手续,签发一份进口货物报关单。
(2)原出口货物退运进境时,若该批出口货物未收汇,凭原出口报关单,外汇核销单,报关单退税联向进口地海关申报退运进口,应填制一份进口货物报关单(备注栏注明原出口报关单号)。若出口货物部分退运进口,海关在原出口报关单上应批注实际退运数量,金额后退回企业并留存复印件,海关核实无误后,验放有关货物进境。
3)、关于进口货物办理出口退运问题
进口货物办理出口退运时,退运人及其代理人应持海关签发的原进口货物报关单或外汇局签发的备案登记表向海关办理出口退运手续。
4)、对己付汇进口货物退运必须先由进口商向外汇局提出申请,办理备案登记,海关凭外汇局出具的“进口退运付汇核销备案登记表”(见附件二)办理出口退运手续,签发进口货物退运的出口报关单(在备注栏上注明原进口报关单编号)。原进口商在收到外商退回的原进口款项时,应填写“涉外收入申报单”。(对公单位)还需注明对应的原对外付款申报号码,交易编码为“0208”,交易附言栏内注明退款,并持海关签发的相应进口货物退运的出口报关单、银行收帐通知或结汇水单、外汇局签发的“进口退运付汇核销备案登记表”、货物进口合同、运输单据等4并向外汇局办理进口货物退货退汇处理的手续,但收汇银行不得出具出口收汇核销专用联。
5)、进口商在办理末付汇的进口货物退运时,海关按以下办法处理:
A、对进口货物全部退运的,海关凭原进口货物报关单办理出口退运手续,留存原进口货物报关单,并签发出口退运货物报关单(备注栏注明原进口报关单号)。
B、对进口货物中部分退运的,海关凭原进口货物报关单办理出口手续,在原进口报关单上批注实际迟运的数量、金额后退回申报人,留存复印件。签发一份出口报关单(备注栏上注明原进口报关单号)。原进口商凭海关批注的原进口报关单和签发的出口报关单办理付汇核销手续。
七、进出口商应将有关进出口退运货物的报关单复印件与有关进出口收付汇核销单证一并保留五年备查。
八、在办理进口货物的退运手续时,原进口商及发货人应提供海关或外汇局要求的其他证明文件。
九、进出口商在办理进出口货物迟运手续时,如发生漏报、瞒报、伪报货物退运情况,构成逃汇、套汇、骗汇行为的,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及其相关法规对其进行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