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外资公司注册条件:
1、有符合设立登记条件的投资者;
2、有符合设立登记要求的经营场所;
3、注册资本达到法定资本的Zui低要求;
4、经营业务符合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
深圳外资公司注册资料:
1、投资者主体材料
(1)若投资外方是公司,需开业证明(需经所在国家公证机关公证并经我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法定代表人有效证明文件及银行资信证明。
(2)若投资外方是自然人,需身份证件复印件(需经所在国家公证机关公证并经我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及银行资信证明。
2、经营场所材料
(1)生产型企业厂房的房地产租赁合同书原件一式2份。要求:以投资者姓名或名称租用200平方米以上;租赁期限一年以上;用途为厂房。
(2)非生产型企业写字楼的租赁合同书原件一式2份,房屋产权证复印件等。要求:租赁期限一年以上,用途为办公。
3、董事会成员材料
(1)董事会成员身份证、通行证或护照复印件,董事会成员的简历,董事长一寸彩照2张,中文履历一份;
(3)可不设董事会,设执行董事1人(提供其个人身份证、通行证或护照复印件,二寸彩照1张,中文履历一份)。
4、其他相关材料:
(1)公司中英文名称1-5个;
(2)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照片一张,中文履历一份;
(3)其他有关文件。
深圳外资公司注册优势:
1.独立自由地开展母公司的全球战略,不需要考虑中方投资者的因素。
2.有能力正式开展业务,而无须像代表处一样有诸多限制。
3.以人民币作为收入向客户开人民币发票。
4.人民币利润转化成美元向境外母公司汇付。直接在中国雇佣员工。
5.保护知识产权,专有技术。
6.不需要与其他方分享利润。
7.操作上、管理上、在未来的发展上都更有更高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