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房拆除改造安全检测鉴定报告办理一份费用多少

更新:2024-06-03 08:15 发布者IP:27.38.9.45 浏览:1次
发布企业
深圳中正建筑技术有限公司商铺
认证
资质核验:
已通过营业执照认证
入驻顺企:
6
主体名称:
深圳中正建筑技术有限公司
组织机构代码:
91440300MA5FEMN53N
报价
请来电询价
关键词
危房拆除改造检测单位,危房拆除改造检测报价,危房拆除改造检测标准
所在地
深圳市龙岗区南湾街道丹竹头社区宝雅路23号三楼
手机
13590461208
联系人
银经理  请说明来自顺企网,优惠更多
请卖家联系我

产品详细介绍

危房拆除改造安全检测鉴定报告办理一份费用多少

如何进行解危处置?

经房屋安全鉴定为D级危险住宅的,住宅所有权人应当按照鉴定报告提出的处理意见,采取维修加固、拆除等解危措施。

采取维修加固措施解危的,维修加固施工完成后,住宅权人应当委托房屋安全鉴定机构进行复核鉴定,经复核鉴定不再属于危险住宅的,方可继续使用,并报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备案。

采取拆除措施解危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做好证据保全,书面告知不动产登记机构保留拆除住宅的权属证明,并按照下列规定进行处置:合法住宅或者视为合法住宅采取原址重建不符合规划要求的,可以在不改变用途,不突破原有建筑基底、建筑高度和建筑面积的前提下进行审批;可以参照国有土地或者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标准购买、置换;唯一住房的低收入家庭可以优先纳入到住房保障体系,优先配租、配售保障性住房或者发放住房租赁补贴

4524628629.jpg

如何进行安全鉴定?

经排查发现楼板为预制多孔板且同时具备无构造柱、无圈梁和无地梁的三层及以上砖混结构住宅,以及依法应当委托安全鉴定的危险住宅,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在三日内书面通知住宅所有权人,住宅所有权人应当自收到通知之日起十日内委托房屋安全鉴定机构进行安全鉴定。

住宅所有权人在规定期限内未委托安全鉴定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组织房屋安全鉴定机构进行安全鉴定。

经房屋安全鉴定为D级危险住宅的,房屋安全鉴定报告应当提出采取维修加固或者拆除的处理意见;有发生安全事故现实危险的,应当提出立即停止使用的意见。房屋安全鉴定报告提出立即停止使用意见的,房屋安全鉴定机构应当立即告知委托人,并报告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住宅所有权人对鉴定结论有异议的,可以自收到鉴定报告之日起五日内委托依法设立的其他房屋安全鉴定机构重新鉴定。重新鉴定期间,危险住宅必须停止使用。

4525798662.jpg

鉴定为D级危房后如何处置?

经房屋安全鉴定为D级危险住宅,鉴定报告提出立即停止使用意见的,住宅所有权人、实际使用人应当及时撤离。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自收到D级危险住宅鉴定报告之日起三日内,向住宅所有权人和实际使用人发出督促解危通知书,告知应当立即停止使用、及时撤离和限期采取解危措施;对D级危险住宅设置安全防护设施和危险住宅警示标志,必要时可以查封。

D级危险住宅危及公共安全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依法采取消除现实危险的必要措施。

公安、消防、综合执法、供水、供电等相关单位应当协助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做好D级危险住宅的应急处置工作。


所属分类:中国商务服务网 / 其他商务服务
危房拆除改造安全检测鉴定报告办理一份费用多少的文档下载: PDF DOC TXT
关于深圳中正建筑技术有限公司商铺首页 | 更多产品 | 联系方式 | 黄页介绍
法定代表人童章鑫
注册资本100万
主营产品厂房安全检测、房屋安全检测、幼儿园抗震检测,厂房验厂检测,工程竣工验收检测、培训机构安全检测、厂房承重检测、钢结构厂房检测、危房安全评估检测、房产证房屋安全检测
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是:建筑主体结构工程现场检测,钢结构工程现场检测,建筑结构安全性鉴定评估,技术咨询,建筑结构加固补强。,许可经营项目是:
公司简介深圳中正建筑技术有限公司前身是始建于1981年的广东(蛇口)钢铁有限公司实验室,占地面积一千多平方米。公司于2004年获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CNAS认可资质,2015年获得了广东省技术监督局和深圳市住建局多项资质认定和行政许可资质,专业从事建筑结构工程、金属材料、建筑材料、室内环境、放射性等检测鉴定和技术咨询服务。2017年2月,又获市住建局关于行政许可的增项资质,检测范围增加了主体结构工程 ...
公司新闻
我们的其他产品
顺企网 | 公司 | 黄页 | 产品 | 采购 | 资讯 | 免费注册 轻松建站
免责声明:本站信息由企业自行发布,本站完全免费,交易请核实资质,谨防诈骗,如有侵权请联系我们   法律声明  联系顺企网
© 11467.com 顺企网 版权所有
ICP备案: 粤B2-20160116 / 粤ICP备12079258号 / 粤公网安备 44030702000007号 / 互联网药品信息许可证:(粤)—经营性—2023—01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