森鸿国际物流公司自创立以来,专注于跨境电商物流,COD代收款服务,台湾,香港,东南亚是我的死的专线渠道。公司始终秉持“专业、诚信、开源”的核心经营发展理念,以有色金属产业为基础,通过系统整合大宗商品市场资源,致力于打造并推行“供应链+金融链”的发展格局。经过近年来的高速发展,公司已跻身至氧化铝行业国内主流贸易服务商行列,得到了社会各界的充分肯定。未来,公司将继续夯实为制造企业提供系统化和数据化的大宗商品供应链管理服务的基础,稳健打造成为一家集大宗商品贸易、仓储物流、信息数据、金融服务于一体的大宗商品供应链系统服务型企业。
电商平台巨大的消费能力是中国经济Zui主要的力量,数据显示,“双11”期间仅淘宝平台就实现了1207亿元的交易额。从2019年前三季度数据看,线上消费已经成为消费增长的主要动力,前三季度实物商品网上零售额同比增长20.5%,远高于同期消费及GDP增速。
“双12”来临之际,跨境电商企业的税收政策获得利好。记者获悉,明年1月1日起,特定区域内的跨境电商企业在符合规定条件下,试行采用应税所得率方式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应税所得率统一按照4%确定。
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应税所得率的通知》,批发和零售贸易业的所得税率为4-15%,在制造业、交通运输业、农林牧副渔业等8个科目中,农、林、牧、渔业的Zui低税率为3%,批发和零售贸易业的税率按Zui低4%执行后,成为仅次于农林牧渔业Zui低税率的一个科目。
毕马威中国税务相关负责人介绍,此次核定征收按照4%应税所得率,是现行法规下批发和零售贸易业的Zui低应税所得率,对于符合条件的跨境电商企业而言,采取核定方式征收,将大幅降低跨境电商企业的税务合规不确定性。
对于特定区域,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商务部、海关总署联合发布的《关于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零售出口货物税收政策的通知》,对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简称“综试区”)内的跨境电子商务零售出口企业(简称“跨境电商企业”)出口未取得有效进货凭证的货物,凡符合规定条件的,试行增值税、消费税免税政策(简称“无票免税”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