厂房安全检测鉴定内容:
房屋安全性检测与评估,一般需要通过现场复核结构布置和荷载情况,材料性能检测,裂缝损伤检测,沉降变形测量,经结构验算和分析,对结构的安全性进行评估,并提出必要的加固处理建议。当出现下列情况时,需要对房屋安全性进行检测与评估:
1)房屋因勘察、设计、施工、使用等原因,出现裂缝损伤或倾斜变形时。这类项目除评估结构安全性、提出处理建议外,一般需要进行损伤原因分析,分析勘察、设计、施工、使用等哪个环节造成现有损伤,为责任认定提供依据。住宅质量整治及仲裁鉴定多属该类项目。
2)房屋因相邻工程影响,出现裂缝损伤或倾斜变形时。这类结构安全性检测评估,重点是区分受检房屋的裂缝损伤或倾斜变形系房屋本身原因引起还是邻近基坑工程施工影响引起,评估结构安全性并提出合理的处理措施建议。由于该类项目多在损伤或变形发生后委托进行,当事双方可能已经发生矛盾,故也有较多的法院委托仲裁鉴定项目。
3)由于各种原因,设计、施工等资料不全,建成的房屋无法办理竣工验收手续或工商注册手续,有些资料齐全,但未经竣工验收手续即交付使用。这类房屋的检测评估一般是出于办理竣工验收手续或房屋产权证的目的。除常规的安全性检测评估内容外,重点是检测房屋工程的施工质量,包括构件截面偏差、垂直度、平整度、表面缺陷、钢筋等隐蔽工程、材料强度等;图纸不全时尚需测绘必要的建筑、结构图纸。
4)房屋超过设计使用年限继续服役时。一般地将,当房屋超过设计使用年限继续服役时,房屋将出现不同程度的耐久性老化迹象,其结构功能出现不同程度的退化,需要进行全面的检测评估,除常规检测评估内容外,重点在于预测结构使用寿命、设定下一目标使用期并提出耐久性处理建议。
厂房安全检测执行标准及规范
(1)《工业厂房可靠性鉴定标准》GB50144-2008;
(2)《既有建筑物结构检测与评定标准》(DG/TJ 08-804-2005);
(3)《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5-2001);
(4)《建筑结构检测技术标准》(GB/T 50344-2004);
(5)《工程测量规范》(GB50026-2007);
(6)《建筑变形测量规范》(JGJ/8-2007);
(7)《建筑结构荷载规范》(GB50009-2010);
(8)《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50007-2011);
(9)《钢结构设计规范》(GB50017-2003);
(10)《钢结构检测评定及加固技术规程》YB9257-96;
(11)《钢结构焊缝渗透检验方法》(JB/T6062-92);
(12)《金属里氏硬度试验方法》(GB/T17394-1998);
(13)委托方提供的有关设计图纸、地勘报告及其他技术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