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办事处房屋建筑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城市建设管理办公室牵头,成立社会事务办、城市建设管理办公室、安全生产与劳动监察队、机关后勤服务中心、城市更新和土地房屋征收中心、各社区工作站组成的老旧房屋安全隐患专项整治工作小组,办公室设在城市建设管理办公室,各成员部门指定专门联系人按职责开展整治工作。
指导思想和目标
深入贯彻新区和大鹏办事处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各项决策和部署,坚持“人民城市为人民”的发展理念,着力预防和消除辖区安全隐患,对辖区内老旧房屋进行安全隐患排查,完善管理、重预防、全过程、动态化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立安全隐患“早发现、早控制、早处理”的新常态,为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提供保障,为大鹏的经济发展、社会稳定创造环境。
工作重点和分工
(一)城市建设管理办公室:负责组织相关部门开展老旧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严格落实修缮、加固、停止使用、拆除等措施,并负责收集各部门安全隐患信息,按计划开展老旧房屋防护和整治工作;
(二)社会事务办:负责老旧房屋安全隐患排查中“家庭经济困难”户的核实工作;
(三)队:负责对老旧房屋的违规改扩建部分进行依法拆除;
(四)安全生产与劳动监察队:负责各社区内统计上报的商贸企业及厂区内老旧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
(五)机关后勤服务中心:负责物业老旧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
(六)城市更新和土地房屋征收事务中心:负责老旧房屋和周边土地的征收工作,积极推动将有条件的老旧住宅小区依法纳入城市更新范围;
(七)各社区工作站:负责组织社区网格员核实及汇总辖区内老旧房屋信息,建立老旧房屋安全管理信息档案,履行房屋安全告知责任,组织迁移安置危房居住人员,督促老旧房屋安全主体责任人落实安全整治措施,加强对D级危房的日常巡查、设置警示标识,及审核发放补贴等。嘉义房屋建筑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检测出具真实有效检测报告
(一)宣传部署阶段(4月21日前)
各相关部门要及时召开会议,指定专人负责,全面动员部署,进一步统一思想,明确目标和任务。城市建设管理办公室按照《大鹏办事处房屋建筑结构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方案》标准要求,以1994年前竣工的合法住宅为整治重点,围绕辖区老旧房屋场址、地基基础、设计标准、主体结构、违规扩建等方面开展隐患排查和整治工作,严格落实修缮、加固、停止使用、拆除等措施;各社区要认真做好老旧房屋巡查、监测和预防,同时加强辖区居民的宣传教育工作。
(二)全面排查阶段(5月3日至7月31日)队负责对老旧房屋的违规改扩建部分安全隐患排查;安全生产与劳动监察队负责各社区内商贸企业及厂区内老旧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机关后勤服务中心负责物业老旧房屋安全隐患排查;各社区负责对辖区内居民老旧房屋安全隐患排查;发现存在的安全隐患问题,逐一填写统计表,建立基础工作台账,并于7月31日前报城市建设管理办公室汇总。(三)整改实施阶段(8月1日至10月28日)
对于房屋建筑结构安全排查结果为C、D类的老旧房屋,各社区工作站应履行告知责任、督促房屋安全主体责任人落实安全整治措施;D类老旧房屋须立即暂停使用,在落实安全整治措施并确保安全性之前,不得再次投入使用。对于C、D类老旧房屋,按照以下流程开展安全整治:
1.调查居住情况调查房屋居住情况,包括房屋是否出租、是否自住、是否为家庭住房、是否家庭经济困难、是否符合拆旧建新政策,及业主姓名和联系方式等相关信息。以社会事务办对“家庭经济困难”户核实是否为“低保户”为准;由社区工作站和规划土地监察队对“家庭住房”户查询和审核,并由居民提供房产登记部门相关查询证明文件。
2.履行告知责任各社区工作站将该房屋建筑结构安全状况及房屋安全管理的法律责任书面告知房屋安全主体责任人。工作人员送达告知书时须由房屋安全主体责任人签收,如其拒绝签收,应采取张贴公告送达方式,连同当地居民小组及附近居民共2人以上现场见证,并摄影存证。签收文件、公告送达记录原件由城市建设管理办统一建档留存。3.迁移居住人员对于属于“出租使用”的房屋,立即组织租户搬离;属于“自住且家庭尚有其他安全住房”的,劝导其搬迁至安全住房;属于“自住且为家庭住房”的,劝导其另行租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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