蓄电池CE认证2006/66 /EC标准旨在提高环保性能介绍极限的0.0005%的汞在电池和蓄电池和0.002%的镉在便携式电池和蓄电池。
2006/66 / EC指令已经被欧盟指令2013/56 /修改。2013/56 /欧盟指令(2006/66 /EC)修改,0.0005%的汞在电池的限制也适用于按钮电池,
由2015年十月一日起生效。按钮的豁免助听器电池将会由2014年十月一日起生效;从2017年1月1日,便携式电池用于无绳电动工具(之前的)必须包含
不超过0.002%的镉。 便携式电池用于医疗设备和紧急报警系统(包括照明)将免除。电池和蓄电池,不符合2013/56/欧盟指令的要求,将会清除出市。
电池指令2006/66 /EC对生产者征收回收和回收义务(定义为任何公司将电池与电池或产品集成在欧盟市场),覆盖所有电池类型包括按钮细胞。
它于2008年9月26日生效,取代现有的指令(91/157 / EEC),从来没有完全达到的目标。在勘误表实现由于担心这个新指令,对环境的影响电池合法放置到市场2008年9月26日之前不符合新法规的要求不需要退出市场。在本质上,将市场上的电池指令限制某些含有汞、镉电池和蓄电池,是一种防止所有电池丢弃在这样一种方式,破坏环境。
蓄电池CE认证2006/66 / EC要求:
除了某些行政需求(见下文),生产商必须注册为电池生产商在每个欧盟国家,他们把电池放在市场;他们必须提供一个回收方案或使用利用国家/地方合规计划。
该指令需要清楚标签与一个交叉移动垃圾桶,表明电池不应该正常的处理,将其随意丢放到垃圾桶里。化学符号Hg必须包括如果电池含有重量超过0.0005%的汞钮扣电池(2%),乳糜泻含镉0.002%以上时,和Pb当包含超过0.004%;这些符号应该坐落在交叉移动垃圾桶的标志。 钮扣电池,标签必须附带包装以满足尺寸要求(至少1厘米x 1厘米)。从2009年9月26日,便携式的能力(定义为封闭的单位,可以手进行)和汽车(用于起动、照明、和点火)电池必须清楚地显示允许消费者轻易选择电池更高的能力。
Zui后,明确指示电池的安全移除和处置安排应该给每个产品下降指令的范围内;特定豁免适用于这个要求连续性的权力是必要的为了安全,性能、医疗、或数据完整性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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