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危房安全评估检测鉴定咨询单位
一、房屋完损检测适用于房屋评估、房屋管理等需要确定房屋完损程度的房屋。在完损检测时若发现房屋存在影响安全使用现象时,必须通知委托人及时进行房屋安全检测检测。
一、危房,即危险房屋,系指结构已严重损坏或承重构件已属危险构件,随时有可能丧失结构稳定和承载能力,不能保证居住和使用安全的房屋。
二、危房安全评级检测鉴定程序:
受理委托→调查勘测→分析验算→评级定论→处理建议→出具报告
危房安全评级检测过程:
1)调查房屋建造信息资料。包括:查阅工程地质勘察报告、设计图纸、施工记录、工程竣工验收资料,以及能反映房屋建造情况的其他有关资料信息;
2)调查房屋的历史沿革。包括:使用情况、检查检测、维修、加固、改造、用途变更、使用条件改变以及灾害损坏和修复等情况;
3)检查核对房屋实体与图纸(文字)资料记载的一致性;
4)检查房屋的结构布置和构造连接及结构体系;
5)检查测量房屋的倾斜和不均匀沉降;
6)采用文字、图纸、照片或录像等方法,记录房屋结构构件(墙体、楼屋面等)、装饰装修、设备、非结构构件和附属物(室外地坪、排水沟、台阶)的损坏部位、范围和程度;
7)分析房屋损坏原因;
8)综合评定房屋完损状况。
一、为确保既有农村房屋的安全使用,正确判断农村房屋结构危险程度,及时治理危险房屋,制定本技术导则。(危房风险评估专业机构)
1.0.2 本技术导则适用于既有农村房屋的危险性鉴定。
1.0.3 本技术导则在农村房屋的危险性鉴定中考虑场地的影响。
1.0.4 对常见农村房屋类型给出定性及定量鉴定方法。采用定性鉴定方法,对于鉴定结果为D级房屋,再进行定量鉴定。对定性鉴定结果为C级房屋,可根据实际情况再进行定量鉴定。对于定量鉴定方法没有包含的房屋结构类型,可直接采用定性鉴定结果。
1.0.5 本技术导则以房屋使用阶段危险性鉴定为主,鉴定手段主要通过量测结构或结构构件的位移、变形、裂缝等参数,在统计分析的基础上评估,间接实现对承载力的判断。
1.0.6 危险房屋(简称危房)为结构已严重损坏,或承重构件已属危险构件,随时可能丧失稳定和承载能力,不能保证居住和使用安全的房屋。危房以幢为鉴定单位。
1.0.7 鉴定人员应具有专业知识或经过培训上岗。
1.0.8 对于有特殊要求的或保护性的鉴定,除应符合本技术导则规定外,尚应符合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一、危房鉴定等级划分为:
A级:结构承载力能满足正常使用要求,未腐朽危险点,房屋结构安全。
B级:结构承载力基本满足正常使用要求,个别结构构件处于危险状态,但不影响主体结构,基本满足正常使用要求。
C级:部分承重结构承载力不能满足正常使用要求,局部出现险情,构成局部危房。
D级:承重结构承载力已不能满足正常使用要求,房屋整体出现险情,构成整幢危房。